「賴清德什麼都不做,卻讓司法成為打壓異己的工具。」這句由民眾黨籍議員黃瀞瑩在「329上凱道」文宣中提出的言論,猶如一道閃電,瞬間點燃了輿論對京華城案司法程序背後政治意圖的深刻詰問。這番話不僅挑戰了總統不干預司法獨立的憲政原則,更暗示了民眾黨對於這起案件結果的某種「期待」,究竟是什麼樣的邏輯,讓他們在司法判決後,選擇將矛頭指向總統?
表象:來自在野黨的強烈質疑
自京華城案進入司法程序以來,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及其黨團,便持續對執政黨發出猛烈抨擊,指控其介入司法、進行政治迫害。尤其在2026年326一審判決出爐後,這股聲浪更是達到高峰。黃瀞瑩議員的發言,無疑是這波攻勢的縮影,其核心訴求似乎並非單純的法律攻防,而是希望賴清德總統能夠「做點什麼」,以回應民眾黨所認知的「不公」。
「賴清德什麼都不做,卻讓司法成為打壓異己的工具。」
— 民眾黨籍議員黃瀞瑩
真相:國民黨點燃的司法戰火
然而,若回歸京華城弊案的起始,我們會發現這場司法戰火的引信,並非由民進黨直接點燃。事實上,最初是國民黨籍議員鍾小平向司法機關告發此案,隨後由同屬藍營的游淑慧議員在議會進行了長期的監督與調查。從行政違失的揭露,到司法程序的正式啟動,民進黨在案件的起點並未扮演直接發動的角色。這意味著,檢調的搜索、檢察官的起訴,乃至於2026年326的一審判決,均是依照既有的法律程序獨立運作。
各方角力:期待「法外開恩」的政治盤算?
有趣的是,民眾黨對賴清德總統的喊話,揭示了一種深層次的政治邏輯。在木木醫師看來,當司法體系選擇「依法辦理、一視同仁、秉公處理」時,這種「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的無差別對待,在民眾黨眼中反而成了「政治迫害」。或許,他們心中所謂的「正義」,是期待賴總統能夠念及柯文哲身為在野黨主席的特殊身份,進而給予某種「法外開恩」或是「政治協商」。這種期待,正反映了臺灣社會長久以來「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的潛規則心態。
民眾黨向賴清德總統要「公道」,其核心意涵可能在於,他們認為賴總統應運用其政治影響力,針對京華城案的司法程序,對柯文哲給予不同於一般民眾的「特殊考量」。這種期待,與現代民主國家強調的司法獨立原則,形成了鮮明對比。
深層影響:民主法治的基石不容動搖
在一個成熟的民主國家,總統不僅「不能」對司法伸出援手,更「不應該」干預調查與判決。這是維護國家法治尊嚴、確保權力分立制衡的基石。如果我們期待權力者能夠干預司法來對特定人士開恩,那無疑是對民主制度最大的傷害。當我們教育下一代要守法、要公平時,若最高權力者卻被期待能夠超越法律,那將會徹底摧毀社會的公平正義觀念。
正如黃瀞瑩議員所言,我們都不希望小孩未來活在雙標的社會。然而,真正的「不雙標」,恰恰是「不分黨派,法治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這正是我們作為民主社會最該守護、且唯一的標準,不應因任何政治立場或身份而有所動搖。
未解之問:政治期待與司法獨立的界線何在?
京華城案的發展,不僅是單一的法律案件,更是一面鏡子,映照出臺灣社會對於政治與司法關係的深層矛盾。當在野黨將司法判決與政治打壓劃上等號,並公開呼籲總統「做點什麼」時,我們不禁要問:在追求所謂「公道」的過程中,政治期待與司法獨立的界線究竟何在?我們又該如何確保,在政治的喧囂中,法治的原則能夠始終堅定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