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臺灣社會正為連續26個月的「生不如死」少子化危機焦慮之際,另一組驚人的數字卻揭示了家庭深處的隱憂:內政部警政署統計顯示,114年國內家庭暴力案件通報數高達13萬6781件,相較於113年,激增了9419件,增幅達到7.4%。這不僅是五年來的新高,更令人心痛的是,受暴者的傷害程度也隨之升級,移送家暴刑案的數量飆破1萬3831件,較110年大幅增加近六成。這一切都指向一個沉重的事實:家庭暴力問題在社會底層持續惡化,亟需正視並鼓勵司法求助,才能真正打破這沉默的暴力循環。
表象:數據背後的血淚與警訊
一個數字震驚了所有人:在人口負成長的背景下,家暴通報與刑案移送數竟雙雙創下五年新高。這反映出即便家庭結構面臨少子化的衝擊,家庭內部的暴力問題卻未見緩解,反而日益加劇。資深文字工作者王翔正先生便指出,通報數與刑案移送數的攀升,固然顯示了部分案件浮上檯面,但更深層的「犯罪黑數」問題依然嚴峻,許多受暴者選擇隱忍,不願第一時間尋求司法協助,這無疑是將自己推向更危險的境地。
王翔正先生觀察到:「多數受暴者有隱忍情形發生,遭受暴力侵害不會第一時間尋求司法協助,導致後續傷害層級升高,甚至透過司法介入或新聞報載時早已危及生命。」
這種隱忍,往往讓原本只是言語或輕微肢體衝突的家暴,逐步升級為更嚴重的身心傷害,甚至危及性命。當外界終於得知時,往往已是悲劇的邊緣,讓人不禁思考,究竟是什麼原因,讓這些受暴者寧願選擇獨自承受,也不願向外界求援?
真相:隱忍的深層原因與社會盲點
家暴事件的「犯罪黑數」高居不下,背後有著錯綜複雜的心理與社會因素。其中一個令人動容的現象是,在少子化的社會裡,有些家中長輩為了不讓卑親屬(例如自己的子女或孫輩)因家暴入獄,即便自身遭受暴力對待,仍選擇長期身處恐懼之中。這是一種基於親情的無奈犧牲,卻也讓施暴者得以持續為所欲為。
除了親情羈絆,愛情世界裡的「相愛相殺」也是家暴的常見場景。隨著家庭型態轉變,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於112年完成第七次修法,將同性配偶及未同居親密關係伴侶納入保護範圍。然而,這類案件的受害者往往因不願同志身分曝光,或深陷「恐怖情人」營造的「沒有我,你不會更好」的恐懼氛圍中,而選擇沉默。施暴者慣於操縱受害者的情緒,讓他們產生「一定是我做錯了什麼,才導致他傷害我」的自責感,久而久之,受害者會誤以為離開後會更痛苦,從而陷入難以自拔的困境。
王翔正先生進一步分析:「操縱恐懼情緒的施暴者習於營造出『沒有我,你不會更好』的氛圍,讓受害者自責『一定是我做錯了什麼,才導致他傷害我。一定是我有問題,才會被他的言語與肢體霸凌』。」
各方角力:司法介入的力量與自保之道
面對家暴,許多受暴者可能會質疑司法介入的效力,因而卻步。不過,實務上家事法院在受理後,會依照個案情節核發保護令。一旦核准,保護令能有效命令相對人不得持續騷擾、接觸,甚至必須遠離受暴者固定處所。更重要的是,倘若相對人知悉並收受法院核發的保護令後,仍做出違反禁制行為,即觸犯刑事犯罪,屬於公訴罪的現行犯,人人皆可逮捕。
針對保護令的效力,王翔正先生強調:「實務上家事法院受理後會依照個案情節決定是否核發保護令,如核准後可命相對人不得持續騷擾或命遠離固定處所。」
因此,面對家庭暴力,勇敢尋求司法協助是遠離被害的關鍵一步。王翔正先生誠心建議受暴民眾,首要之務是先自保,包括:儘速就醫取得驗傷診斷書,並及時保存客觀證據,例如拍攝自身傷勢與毀損現場的錄影音資料,作為佐證。同時,應立即報警,請員警到場制止暴力,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此外,若有緊急安置需求,也可透過社政、衛政網絡資源介入,獲取人身庇護與心理諮商等專業協助,避免再次受暴。
深層影響:社會成本與信任崩解
家庭暴力不單是個人與家庭的悲劇,更是整個社會的沉重負擔。當家暴案件不斷升級,不僅受暴者身心受創,其子女也可能在暴力陰影下成長,複製或承受創傷。這種惡性循環,長遠來看會侵蝕社會的信任基礎,增加醫療、司法、社福等公共資源的投入,形成巨大的社會成本。在少子化導致社會結構更為脆弱的當下,家暴問題的加劇,無疑是對社會韌性的一大考驗。
未解之問:如何建構更安全的社會網絡?
儘管法律已提供保護,社會網絡也逐步完善,但家暴通報與刑案移送數創新高,同時犯罪黑數仍存的現象,卻提醒我們這場對抗暴力的戰役遠未結束。我們不禁要問,除了司法介入,社會還能做些什麼,才能更有效地鼓勵受暴者打破沉默?如何才能從根本上改變施暴者的行為模式,並建構一個讓所有家庭成員都能感到安全、被尊重的社會環境?這將是我們必須持續探索,並集體努力尋求解答的深層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