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總結:教育部針對臺大校園性別事件處理違失,已於今年 3月26日決議,要求校方必須立即重啟調查,並強調此決議視同校內性平會決議,若臺大不配合,教育部將依性平法規定,嚴格追究責任並祭出懲處。
核心要點
- 教育部已於今年(115年)3月26日性平會決議,要求臺大必須立即重啟該校園性別事件調查,此決議具法律效力,校方務必配合。
- 教育部指出,臺大在獲悉法院判決後,並未依司法判決補正程序,也未依法重啟調查,處理過程存在明顯違失。
- 去年(114年)10月16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已判決撤銷此案原處分及訴願決定,教育部隨即函請臺大依法妥處。
- 教育部曾於去年(114年)8月19日性平會決議,要求臺大停止該住宿輔導員職務並禁止與學生接觸,同時追蹤司法判決結果。
- 儘管教育部於去年(114年)12月23日性平會限期要求臺大召開性平會審議重啟調查,但臺大今年(115年)3月23日回函仍顯示未落實辦理。
- 根據性平法第40條第3項規定,教育部此番重啟調查的決議,視同臺大校內性平會決議,臺大必須即刻配合執行。
- 教育部嚴正強調,若臺大後續仍未落實執行,將依性平法第40條第4項規定,將違失納入學校評鑑、扣減獎補助或行政考核,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一句話結論
教育部對於臺大處理校園性別事件的態度展現強硬立場,要求校方必須正視司法判決與性平法規,立即重啟調查,以確保受害者權益並維護校園性別平等,否則將面臨嚴厲的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