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監管新紀元
行政院會今日正式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為臺灣數位金融發展立下重要里程碑。這部專法不僅明確定義穩定幣發行規範,更祭出嚴厲罰則,針對市場操縱行為最高可處10年徒刑併科2億元罰金,展現政府整頓市場秩序的決心。
三大監管重點
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在記者會說明,草案主要聚焦三大面向:
- 強化VASP監理:明定業務範圍、資本額門檻及負責人資格等規範
- 穩定幣發行管理:要求發行人須維持十足準備資產並定期查核
- 市場秩序維護:嚴禁虛偽交易、價格操縱等不公正行為
穩定幣發行門檻
草案將穩定幣定義為「與法定貨幣價值連結的虛擬資產」,發行人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會商中央銀行同意。陳彥良特別強調:「穩定幣發行不會限於銀行業,未來將逐步開放金融機構與行動支付業者參與。」
「政府對海外交易所落地臺灣持開放態度,將在金融創新與產業發展間取得平衡。」—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
國際接軌與在地監管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示,新法需兼顧國際接軌與在地監管。截至3月統計,臺灣已有8家業者完成VASP洗錢防制登記,其中5家經營交易平台業務。值得注意的是,草案要求穩定幣發行人必須將準備資產儲存於境內金融機構,且與自有財產分離管理。
資訊揭露與投資人保護
根據草案規範,發行人須定期揭露發行說明書、準備資產政策及贖回機制等資訊。金管會表示,現階段雖有民眾直接使用海外交易所,但未來將透過完善法制,吸引合規業者來臺設立據點,建構更安全的虛擬資產交易環境。
常見問題 FAQ
穩定幣發行是否限於銀行業?
否。金管會表示將逐步開放金融機構與行動支付業者參與發行。
草案對市場操縱行為的罰則為何?
最高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至2億元罰金。
臺灣目前有多少家合規虛擬資產服務商?
截至3月共有8家業者完成VASP洗錢防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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