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米其林星級主廚江振誠在臉書上寫下「遲來的正義」這五個字,背後藏著的,是台灣零售龍頭新光三越一場荒腔走板的端午行銷鬧劇。
今年五月,新光三越風風光光推出「名人推薦粽禮」主題活動,新聞稿和宣傳文案寫得煞有其事——「米其林星級主廚江振誠的愛店『台南東成街無名肉粽』、飲食作家盧怡安私藏『南門立家蛋黃鮮肉粽』,以及飲食旅遊生活作家葉怡蘭推薦的『施正偉寧波粽子店』」。文字漂亮,名氣響亮,但有一個小問題:這三位沒有一個人授權新光三越用他們的名字。
說真的,這不是什麼「不小心忘記」的層級。一場大型百貨的節慶行銷活動,從企劃、文案撰寫、審稿到上線,每一個環節都應該有人為「引用名人名義」這件事把關。結果呢?整串流程跑完,沒有人停下來問一句:「我們問過人家了嗎?」
事後新光三越在官網發了道歉啟事,表示「為避免外界誤解三位人士曾參與或推薦本次活動,本公司前經再次檢視相關資訊後,已逐項調整相關敘述」,並向三人致上誠摯歉意。道歉啟事安安靜靜地掛在官網某個角落,沒有記者會、沒有高層出面,像是貼了一張罰單就當作結案。
表象:一場「借名」的行銷捷徑
從表面來看,這是一個典型的「借勢行銷」踩紅線案例。江振誠是什麼等級?RAW 餐廳創辦人、亞洲五十大餐廳常客、將台灣味推向國際的指標性主廚。盧怡安和葉怡蘭更是飲食圈的重量級作家,讀者追著她們的推薦買東西是日常。
新光三越想要的是什麼?是這三個名字背後代表的「品味認證」。消費者在貨架上看到江振誠的名字,腦中自動會連結到「連他都愛吃,那一定很值得試」。這不是廣告,這是信任轉移——而這份信任,是人家花了十幾年累積出來的。
有趣的是,新光三越選的這三家店確實有話題性。「台南東成街無名肉粽」是真正的巷仔內名單、南門立家是台北老字號、施正偉寧波粽子店則有濃濃的地方風味。企劃本身其實不差,差的是他們「借用」了三個不需要借的名字來背書。
從產業面來看,這種「未授權引用」在台灣零售業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很多行銷人員對「授權」的認知還停留在「又沒有拿來直接打廣告」的灰色地帶。但問題不在於你有沒有付錢,而在於你有沒有尊重。一個人的名字、聲譽、專業形象,不是免費素材庫裡的圖片。你下載圖片需要買圖庫,用別人的名字做商業使用——你覺得不用問一聲?
真相:道歉之後,誰來對消費者負責?
江振誠的回應之所以引起共鳴,不是因為他說了「遲來的正義」,而是他補了那記重拳:「新光三越更需要道歉的是對那些被話術而買禮盒的消費者才對。」
這句話點出了整件事最讓人不舒服的核心:消費者是看著「江振誠推薦」這五個字才掏錢的。他們可能本來只是路過,可能本來只想買一顆應景,但因為看到了信任的名字,決定多帶兩盒、決定買來送人、決定相信這家百貨選品的眼光。結果呢?那個推薦是假的,那句話是借來的。
「這是名人推薦,還是名人被推薦?」
新光三越的道歉啟事中,只針對「避免外界誤解三位人士曾參與或推薦本次活動」進行調整,卻沒有提到那些已經購買禮盒的消費者該怎麼辦。如果你買了,是因為看到江振誠三個字,現在發現那是未授權的標示——你是繼續信任新光三越,還是覺得自己被當成業績數字的一部分?
盧怡安和葉怡蘭目前尚未公開發聲,但這件事對她們造成的困擾不只是「名字被借用」這麼簡單。讀者會混淆、會被誤導、會在下次看到她們的推薦時產生疑問——這份信任的折損,才是一篇道歉啟事補不回來的。
各方角力:百貨零售的「名人經濟」與灰色遊戲
這起事件其實只是冰山一角。台灣百貨零售業對「名人推薦」的運用,長期存在一條模糊的產業鏈:
- 第一種是真實邀約:支付費用、簽署合約、明確授權範圍,這是正規軍的做法。
- 第二種是公關交換:提供商品或服務換取社群曝光,界線還算清楚。
- 第三種就是新光三越這次的狀況:單方面將名人的公開言論或社群內容「重製」為商業推薦,沒有問過、沒有知會、沒有授權。
為什麼第三種情況一再發生?說白了,就是賭。賭對方不會發現、賭對方不會計較、賭發現了頂多道個歉就沒事。成本極低、效益極高——一個未授權的名字可能多賣幾百盒粽子,被抓包了發一篇道歉啟事就好,業績已經進帳了。
話說回來,這種「先上車後補票」的操作在數位時代只會愈來愈危險。現在每一位公眾人物都有即時監控自己名字被使用的工具和意識,粉絲也會主動標記、提醒。你以為是「低調引用」,其實早就被截圖存證。更不用說,一篇道歉啟事能換來多少諒解?在社群時代,你的道歉會被截圖、被轉傳、被拿來跟你的銷售數字放在一起檢視——那才是真正難看的地方。
從時間線來看,整起事件的節奏相當緊湊:
- 5月:新光三越啟動端午粽禮宣傳,主打「名人推薦粽禮」
- 宣傳期間:文案提及江振誠、盧怡安、葉怡蘭的「愛店」「私藏」「推薦」
- 引發質疑後:新光三越檢視相關資訊、逐項調整敘述
- 最終:於官網發布道歉啟事,江振誠臉書回應「遲來的正義」
值得注意的是,新光三越在道歉啟事中並未說明這起「未授權引用」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是企劃人員的疏失?是外包公關公司的錯誤?還是內部審稿機制根本沒有針對「姓名權」設下檢查點?一個道歉啟事如果連「問題出在哪」都說不清楚,那它只是一個形式上交代,而不是真正的檢討。
深層影響:信任,是零售業最昂貴的貨幣
新光三越是台灣百貨業的指標性品牌,它賣的不只是商品,還包括「選品的品味」和「消費者的信任」。這次事件最致命的傷,不在於得罪了三位名人——坦白說,商場上的風波總有修補的方法——真正的傷口在於消費者對新光三越「選品推薦」的信任開始鬆動。
如果你連「誰推薦了什麼」都可以「調整敘述」,那架上那些掛著「職人嚴選」「編輯推薦」「達人激賞」標籤的商品,還有多少是真實的?
這不是危言聳聽。零售業的推薦標示本來就是一種「信用經濟」,消費者因為相信你的眼光而購買,而你因為消費者的信任而獲得溢價。當這個信用機制被一次未授權事件破壞,修復成本遠遠高於那幾百盒粽子的營收。
如果我是新光三越的消費者和作者,現在會問的是:除了道歉啟事,你們具體做了哪些內部流程的改善?未來如何確保「推薦」兩個字後面是真的有授權關係?這次購買禮盒的消費者,能不能知道自己買的「推薦」其實是未經授權的標示?
這些問題,新光三越的道歉啟事一個都沒有回答。
未解之問:誰來為「被推薦」的消費者買單?
回到江振誠那句話。他說得沒錯,真正的受害者除了三位名人,還有那些因為看到名人推薦而下單的消費者。在資訊不對稱的商業行為中,消費者是最弱勢的一環——他們沒有管道確認「這個推薦是真的嗎?」「這個代言有授權嗎?」他們只能選擇相信。
而當這份相信被證明是建立在未授權的基礎上時,道歉啟事顯然不夠。新光三越是否需要提供退換貨機制?是否需要主動通知購買者相關資訊?這些連鎖的問號,才是這起事件真正的未爆彈。
從更大的視角來看,台灣的零售業者和品牌行銷單位,需要重新想清楚一件事:名人推薦的本質,到底是「借用名氣」,還是「購買信任」?
前者是一次的、投機的、用完即丟的;後者是長期的、互利的、需要付出對等代價的。新光三越這次選了前者,然後用一篇道歉啟事當作結尾。但對消費者來說,這篇道歉啟事不會讓那顆肉粽吃起來更安心,也不會讓下次看到「名人推薦」四個字時,不再猶豫一秒鐘。
換個角度想,如果今天新光三越在活動上線前,老老實實地聯繫三位、提出合作方案、支付合理的授權費用,這整件事會變成一個漂亮的案例——「百貨龍頭攜手頂尖飲食名人,打造最有品味的端午粽禮」。結果因為貪圖一時方便,一個好好的企劃變成一場公關災難。這告訴我們什麼?在商業世界裡,捷徑往往是最遠的路。
身為消費者,下次當你在百貨公司看到「○○名人推薦」的標示時,或許可以多想一秒:這個推薦,是真的推薦,還是「被推薦」?
而作為品牌方,需要牢記的是:名氣可以借,但信任只能靠自己掙。一紙道歉啟事能解決法律層面的疑慮,但挽回不了消費者心中的那一份「被當成傻子」的感覺。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新光三越名人推薦粽禮事件中,江振誠說了什麼?
江振誠在臉書回應「遲來的正義」,並指出新光三越更需要向被話術誤導而購買禮盒的消費者道歉,而非僅向三位當事人致歉。
新光三越未授權推薦事件涉及哪三位名人?
事件涉及三位飲食界名人:米其林星級主廚江振誠、飲食作家盧怡安,以及飲食旅遊生活作家葉怡蘭,三人的姓名均未經授權即被用於商業宣傳。
未經授權使用名人推薦在台灣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可能涉及違反《著作權法》與《公平交易法》中關於不實廣告的規定,且對名人姓名權、肖像權及商業名譽造成侵害,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新光三越對未授權推薦事件做了什麼回應?
新光三越已在官網發布道歉啟事,表示已逐項調整相關敘述,並向江振誠、盧怡安及葉怡蘭致上誠摯歉意,但未說明具體內部檢討或消費者補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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