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立法院送交的三項公投案完成審議,結果只有「廢除非核家園」一案成功跨過成案門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今(28)日表態尊重審議結果,更直接反問:同一個中選會、同一套《公民投票法》,三案只有一案過關,「難道自己的案子通過叫人民作主,沒通過就叫沒收民主?」

審議不是蓋章:三案僅一案成案,點燃朝野戰火

立法院在8月14日憑藉人數優勢,將國民黨團提出的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以及民眾黨團提出的交通罰鍰專用等三案,一併函送中選會審議,原本期盼能與11月28日的九合一選舉合併舉行。不過中選會最終認定,只有廢除非核家園符合《公投法》相關規定,其餘兩案遭到駁回。

這個結果立刻引來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的強烈不滿,他批評中選會「沒收」了鞭刑打詐公投,更質疑「憑什麼不讓人民表達意見」。這類「沒收民主」的指控,其實在每次公投審議結果出爐時幾乎都會上演,只是這次的火藥味,似乎比以往都來得更濃一些。

莊瑞雄舉「交通罰鍰」為例:立法院自己能做的功課,別丟給2300萬人

面對在野黨的砲火,莊瑞雄的回應倒也乾脆。他強調,公投是人民珍貴的直接民權,但絕對不是毫無節制,該有的法律規範和法定程序本來就擺在那裡。「如果立法院多數送出的公投案,中選會就只能照單全收,那就不叫審議,只是蓋章。」他認為,民主不能只接受自己想要的結果,案子過了就是人民作主,沒過就是沒收民主,這種說法實在說不過去。

莊瑞雄更以「交通罰鍰專用」一案為例,點出問題核心。民進黨團早已指出,罰鍰用途若要調整,立法院透過修法就能處理,如今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也說要在立法院推動修法。既然修法就能解決的事情,當初何必大費周章推動公投?他直言,立法院自己能做的功課,就自己好好寫,「不要把作業丟給2300萬人民」。

鞭刑未成案:憤怒必須正視,但人權不能拿來多數決

至於備受討論的「鞭刑」公投未能成案,莊瑞雄的態度顯然有所保留。他坦言,人民對重大犯罪的憤怒必須正視,該嚴懲就嚴懲,被害人的正義也必須被看見。但話鋒一轉,他說了一句值得玩味的話:「民主可以多數決,人權不能拿來多數決。」換句話說,即使社會對治安不滿的情緒再高漲,國家的基本人權底線還是得守住,不能為了回應民粹而輕易讓步。

而對於唯一過關的「廢除非核家園」公投,莊瑞雄則表示尊重制度,既然符合《公投法》規定,那就面對它。但他也提醒,能源政策沒有口號這麼簡單,核安、核廢料、能源安全與供電穩定,這些複雜的難題都應該攤開來向人民說清楚,最後交由人民判斷——而不是用一條簡潔的口號,就想決定國家的能源未來。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這次公投審議的爭議其實暴露出一個老問題:台灣的《公投法》在直接民主與代議政治之間,始終存在一條模糊的界線。莊瑞雄的「審議不是蓋章」確實點出了重點,但問題是,公投審議的「心證」空間到底該有多大?如果社會普遍認為門檻過高或標準不一,這股積累的不滿最終還是會反彈到執政者身上。說句白的,與其每次都在審議結果出爐後吵架,不如好好檢討現行制度下的「成案」標準是否足夠明確,否則下次換了執政黨,同樣的爭議還是會再來一遍。

公投審議的界線在哪?朝野各自解讀

回過頭來看,這次的爭議其實反映了朝野兩黨對公投審議機制截然不同的想像。對在野黨而言,立法院多數通過的議案,中選會理應給予最大程度的尊重,甚至只做形式審查就好;但對執政黨來說,中選會作為獨立機關,依法進行實質審議本就是職責所在。這兩種立場之間的拉扯,短期內恐怕很難找到平衡點。

有趣的是,莊瑞雄也特別點出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今天三案由同一個中選會、適用同一套《公投法》,結果有過關的、也有沒過關的,如果只因為自己的案子沒過就說「沒收民主」,那通過的那一案難道就不是民主的展現嗎?這種「選擇性承認」的心態,或許才是真正傷害公投制度信任基礎的元凶。

公投之後,問題真的解決了嗎?

「廢除非核家園」雖然成案了,但接下來的攻防才是重頭戲。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在哪裡?核安標準如何確保?供電穩定與能源轉型之間該怎麼取捨?這些問題不會因為公投成案就自動消失,反而會在接下來的辯論中被更尖銳地檢視。

至於另外兩案,交通罰鍰既已確定走修法途徑,鞭刑則暫時被擋在門外,但社會對治安的不滿並不會因此消退。可以預見的是,無論公投成案與否,這些議題在接下來的選舉期間,都還會以各種形式繼續燃燒。

這場關於公投審議的爭執,表面上是程序之爭,骨子裡卻是對「民主」兩個字截然不同的詮釋。你覺得中選會的審議標準合理嗎?或者,你認為只要立法院送出的案子就該全數放行?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這次中選會審議的三項公投案,結果分別是什麼?

只有「廢除非核家園」一案通過成案門檻,其餘「鞭刑入法」與「交通罰鍰專用」兩案均未成案。

莊瑞雄對公投審議結果的主要論點是什麼?

他強調中選會依法審議並非「蓋章」,民主不該只接受自己喜歡的結果,並反問「通過叫人民作主,沒過就叫沒收民主」的說法是否合理。

「鞭刑」公投為什麼沒有通過審議?

莊瑞雄表示,人民的憤怒需要正視,但人權不能拿來多數決,國家的人權底線必須守住,不能為了回應情緒而輕易讓步。

交通罰鍰專用公投未成案後,接下來會怎麼處理?

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已表示將在立法院推動修法,既然修法就能解決,當初推動公投的必要性也受到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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