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新竹棒球場重新啟用的那一刻,鎂光燈閃個不停。誰能想到,同一片紅土,後來會讓職棒球員接連受傷,讓一座城市陷入長達四年的司法漩渦。
將近四年後,新竹地檢署的偵查結果出爐。前市長林智堅,被指控的所有罪責,全部不起訴。承攬廠商巨佳營造及相關公司,也僅有四位人員因偽造文書獲緩起訴,每人繳四萬元給公庫。這個結果,像一記緩慢落下的球,沒有歡呼,也沒有爆裂聲,只留下一片沉默的疑問。
整起案件的背景其實不複雜。一座造價超過十一億的球場,啟用後被發現場地有問題,甚至導致球員受傷,隨後又爆出疑似回填廢棄物、施工品質堪慮等爭議。檢調花了近四年,調閱通聯、追查金流、比對帳目、進行搜索,最後給出的結論是:沒有證據證明林智堅或市府人員圖利廠商、收賄,或違反《政府採購法》。換句話說,在司法層面,這是一件「罪證不足」的案子。
但「不起訴」三個字,從來不等於「沒問題」。
表象:那一份被「提前」填寫的施工日誌
檢察官在新聞稿中,把關鍵細節攤開來了。巨佳營造的蕭姓工地主任與朱姓品管人員,為了配合市府指示,在變更設計程序還沒完成之前,就先動工做新增項目。結果原定進度落後,這兩個人怎麼做?他們直接在施工日誌上,預先填寫了還沒施作的項目——碎石級配夯實、廣場鋪設、紅土回填、植草——然後把這些「未來日誌」交給新竹市政府。
負責監造的艾奕康公司也沒好到哪去。監造主任帥男沒有依規定常駐工地,卻和監造工程師李男一起偽造不實的監造日報與抽查紀錄。市府承辦人員看到這些文件,自然以為所有施工與查驗都確實完成了。
這不是粗心,這是刻意的掩蓋。檢察官認定這四人觸犯《刑法》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給予緩起訴,各繳四萬元。四萬元換一個「案情釐清」,說真的,這代價會不會太輕了?
「事後證明,變更設計程序尚未完備就先行施作,加上監造端未確實駐場,才是整個品質爭議的根源。檢方認定這是行政瑕疵與契約履約爭議,但對球迷與市民來說,這座球場從『驕傲』變成『笑柄』,中間只隔了一份偽造的施工日誌。這道傷口,不是不起訴就能癒合的。」
真相:廢棄物、石塊、與那0.75%的紅線
外界最關注的,當然是球場底下到底埋了什麼。兩次開挖,確實發現了未破碎的石塊、木材、太空包,還有其他雜物。畫面傳開來,說「棒球場變垃圾場」一點也不誇張。
但檢察官的說法是:這些東西,大部分是原本就核准於現場回填的B5類土石方——也就是工程拆除後產生的磚瓦、石塊,依法破碎後可以在現地回填。縮時攝影和證人說法都指向同一個結論:沒有從外部載運廢棄物進來掩埋。
比較有意思的是草皮植床部分。雖然跟原始需求書不符,但自主檢查表上有備註,所以不算「刻意隱匿」。而且實際土層高度比設計標準還高,還多花了347萬元的施作成本——多花錢、土層加厚,最後卻被說成偷工減料?這個邏輯,檢察官顯然不買單。
至於那些散落在外野的「未符規範石塊」,檢方給了一個數字:只占拆除工程產出B5類土石方的0.75%。這個比例,被定性為「契約履約爭議」,而非非法掩埋廢棄物。
有趣的是,檢方也明說了:如果市府認為巨佳營造的變更施作造成公共安全風險,或是土壤雜物、排水、施工品質不符規範,請循民事途徑解決。白話文就是:刑事這邊到此為止,要賠償、要處理,請自己去法院告。
各方角力:一座球場,兩種敘事
四年來,這座球場在不同陣營眼中,呈現截然不同的面貌。對前市長林智堅來說,這是任內重大建設,是城市進步的象徵;對現任市府團隊與部分議員來說,這是一筆需要被徹底檢視的爛帳;對球迷而言,這是一個承載期待卻讓球員受傷的失望場域。
檢察官的決定,某種程度上等於把刑事責任的界線畫了出來:行政疏失歸行政疏失,但要用《貪污治罪條例》或《政府採購法》來追究,證據不夠。追加預算從原契約金額往上加到11億5476萬餘元,專管案預算也增加到2951萬元,但因為每次變更金額都沒超過原契約的50%,合約程序上站得住腳。
「從產業面來看,公共工程最怕的就是『程序完備但品質失靈』。這件案子裡,所有變更設計都有會議紀錄、有公文往返,表面功夫做足了,但實際施工與監造的漏洞,卻靠偽造文書來填補。檢察官查不到金流,不代表民眾吞得下這口氣。說句不客氣的,如果連司法都無法給出一個讓人服氣的交代,那信任感只會繼續流失。」
深層影響:不起訴之後,誰來承接那些問號?
司法偵結了,但社會的質疑還沒有。審計單位和市府內部調查都點出了專案管理與監造角色混淆、採購程序與監督不周、未妥適驗收就開放使用等問題。這些行政疏失已經被移送監察院審查,但監察院的調查與糾正,對一般市民來說,距離太遠、節奏太慢。
對新竹人而言,那座球場仍然矗在那裡。它沒有變成垃圾場,但它也沒有變成當初承諾的那座「職棒等級」的場地。11億的公共預算,換來的是四年的訴訟、一場不起訴處分,以及一個等待修復的現實。
更重要的是,這件案子留下了一個經典的矛盾:如果所有程序都合法,那為什麼結果會這麼離譜?如果結果很離譜,那程序還有意義嗎?
「換個角度想,這件案子最值得警惕的,其實不是『林智堅有沒有罪』,而是『我們的公共工程監管機制,為什麼讓偽造文書變成填補程序漏洞的萬能工具』?檢察官把刑事責任的門關上了,但行政改革的門,才剛剛被打開一條縫。對一般民眾來說,與其糾結於政治人物有罪沒罪,不如盯著市府接下來怎麼處理民事求償、怎麼改善球場、怎麼確保下一個公共工程不再重蹈覆轍。這才是真正跟你有關的事。」
未解之問
四年的調查,換來一份不起訴書。但我們心裡都清楚,這不是句點,比較像是一個分號。
巨佳營造那四位人員,繳了四萬塊緩起訴金之後,誰來為球場的品質負責?市府如果決定民事求償,要舉證哪些損害、向誰索賠、求償多少?還有,那0.75%的違規石塊,和99.25%的合規土方之間,到底藏著多少灰色地帶,是司法調查沒有觸及的?
一座球場的啟用,只需要一個開幕典禮。但一座球場的信任重建,恐怕需要很長、很長的時間。
這份不起訴處分,在法律上給了林智堅一個清白。但在市民心中,那座球場的清白,大概還要等很久。
行動呼籲
如果你是新竹市民,或只是個關心公共工程品質的納稅人,現在最該做的不是選邊站,而是盯著接下來的民事訴訟與監察院調查。把注意力從「誰有罪」轉移到「怎麼補救」,才是讓這11億預算不白白浪費的唯一方式。問問你的民意代表:市府的民事求償策略是什麼?球場改善的具體時程表在哪裡?行政疏失的究責,什麼時候才會有具體結果?監督,才是納稅人真正的武器。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林智堅在新竹棒球場案中為什麼獲不起訴?
檢察官認為,雖然工程有諸多瑕疵,但沒有積極證據證明林智堅圖利廠商、收受賄賂或違反政府採購法;追加預算程序合法,金流查無不法,因此犯罪嫌疑不足獲不起訴。
新竹棒球場底下到底有沒有埋廢棄物?
檢方認定開挖發現的石塊、木材等屬原核准回填的B5類土石方,未符規範石塊僅占0.75%,屬契約履約爭議,並非非法掩埋廢棄物,也無證據顯示有從外部運入廢棄物。
這起案件有人被起訴或處罰嗎?
巨佳營造與艾奕康公司共4名人員因偽造施工日誌及監造紀錄,涉犯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獲緩起訴處分,各須向公庫支付4萬元;其餘人員包含林智堅均不起訴。
新竹市政府接下來還能做什麼?
檢方表示,市府若認為廠商變更施作造成安全風險或品質不符規範,應依契約及法令循民事途徑向巨佳營造求償或解決爭議,行政疏失部分已移送監察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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