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數字震驚了所有人:台灣每年超過四萬件親密關係暴力通報,但謝智博告訴我,真正讓他入行後大感意外的,是「恐怖情人」的數量——多到超出想像

當你聽到「徵信社」,腦中浮現的是什麼?抓姦、跟蹤、黑衣人在車上偷拍?還是港片裡那個叼著菸、戴墨鏡的私家偵探?現任台灣偵探職業總會理事長謝智博,在這個行業將近二十年,他接受的專訪裡說了一句大實話:「徵信社上面貼的負面標籤太多了,撕不完。」

但真正讓我坐直身體的,不是他怎麼撕標籤,而是他口袋裡那張從泰國帶回來的黑白照片——一個二等兵,一個情報員,一段中斷了五十年的承諾。還有,那些藏在日常角落、比抓姦更讓人心驚的「恐怖情人」案件。

表象:抓姦還是大宗,但恐怖情人悄悄爬上排行榜

謝智博沒有給出太令人意外的答案:「最多還是以外遇為主。」婚姻與外遇調查至今仍占相當大比例。但當記者追問「有沒有哪類案件,是你入行前根本沒想到會這麼多的?」他幾乎沒猶豫:「恐怖情人。」

實際接觸後他才發現,遭前夫、前妻、前男友或前女友糾纏的人,遠比外界想像得多。而所謂「恐怖情人」不只是暴力毆打——有些人用情緒勒索控制對方,有些以簡訊、電話不斷威脅騷擾,也有人掌握私密影像、生活資訊,甚至把騷擾延伸到工作與日常。

「這些事情單獨看來或許只是一次簡訊、一筆訂單或一則網路留言,但當它日復一日發生,對當事人而言,卻可能成為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結束的精神折磨。」

謝智博舉了一個案例:一名女子分手後持續遭前男友以簡訊恐嚇,對方甚至假冒她的名義在網路上散布帶有性暗示的訊息,結果真的有陌生男子信以為真,跑到她工作的店內騷擾她。還有人惡意訂購外送或商品,再要求女子付款。

「恐怖情人」不能只用一句「分手就好了」帶過。每個案件背後的威脅程度、掌握資訊與雙方關係都不一樣,需要的處理方式自然也天差地別。

真相:一張老照片,一段等了五十年的承諾

在形形色色的委託裡,謝智博說自己最喜歡的其實不是抓姦,而是「尋人」。說起尋人,他的語氣明顯多了幾分興奮——但特別強調,債務型尋人通常會排除,真正讓他著迷的,是那些因為戰亂、時代、家庭變故或各種人生際遇而失散多年的人。

因為有時候找到一個人,找回來的不只是一個名字或地址,而是一段被時間中斷了幾十年的人生。

2009年,一名曾任情報工作的張姓老先生找上謝智博,希望協助尋找昔日同袍吳純斌留在泰國的家人。當年吳純斌執行情報任務前,將家人安置在泰國曼谷附近,並託付好友若自己沒回來,務必幫忙照顧。後來吳純斌未能返台,這份承諾成了老人家掛念數十年的心事。

幾十年過去,能留下的線索少得可憐——幾個疑似地址的中文字、幾張2吋黑白照片,以及幾個家人的名字。張姓老先生甚至在泰國當地中文報紙刊登多年尋人啟事,始終沒有結果。

謝智博接下委託後,循著有限線索飛往泰國。當時經濟並不寬裕,老人家能提供的費用也有限,為了省錢,晚上不敢住旅館,只能睡網咖,衣服洗完擰乾,靠泰國乾熱的天氣晾乾繼續穿。

「我把那邊每一個市場都走遍了。」

有一天找人找得口乾舌燥,身上的錢又不敢亂花,他看到街邊一家掛著中文招牌的金飾店,硬著頭皮走進去討杯水喝。店家聽出口音,得知他從台灣來泰國尋人後,不只再倒了一杯水,還隨口提醒:「要不要去中山會館問問看。」

就是這句話,讓原本幾乎斷掉的線索重新接了起來。

謝智博沿著石頭路走了約五、六分鐘,遠遠就看到一面醒目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走進會館,語言不完全相通,就靠比手畫腳、寫字溝通,最後有人帶他沿旋轉樓梯走上塔樓。當他再次說出「吳松勳」三個字時,一名打牌的老人家突然有了反應。

「我其實都快跪下來了,因為我已經尋找了一個多月,我找不到。」

大約半小時後,外頭傳來老舊腳踏車鐵鏈轉動的聲音——一名老人騎著腳踏車緩緩抵達,走進來後告訴他:「我就是吳松勳。」

跨越數十年的名字,終於在異鄉對上了人。謝智博後來跟著吳松勳回家,得知部分家人早已離世,但對方交給他一張吳純斌年輕時的2吋黑白照片——一個留著平頭、約25歲上下的男子,和當時的謝智博差不多大。

那是一張在吳純斌出任務前寄往泰國、歷經數十年仍被保存下來的照片。謝智博拿到後不敢放進行李,一路貼身收在胸前帶回台灣。

回到桃園那天,外頭雷雨交加。原本一路省吃儉用的他顧不得再省錢,直接從機場搭計程車趕往張姓老先生位在桃園的住處。鐵捲門拉起後,兩人在餐桌旁坐下,他慎重地把那張黑白照片交到老人家手裡。

老人沒有馬上說話,只是盯著照片看了很久——謝智博不知道究竟過了3分鐘還是5分鐘——直到最後,老人家才緩緩說出一句:「這張照片很重要。」

後來在張姓老先生持續奔走下,吳純斌的相關身分及事蹟獲得政府認定,並有後續入祀忠烈祠、遺眷撫卹等結果。但對謝智博而言,真正留在他心裡的,是老人家接過照片後久久沒有說話的那幾分鐘。

「這些尋人的案件,一個又一個的故事,豐富了我的生命。」

各方角力:徵信社查得到底有多深?一條「明顯違法」的界線

然而,徵信業可以幫忙尋回失散數十年的人,另一面卻也可能因為「查得太深」,直接碰觸一個人的隱私與法律底線。

台灣目前沒有一部專門規範民間偵探的法律,從業人員在實務調查中,可能碰觸個人資料、隱私、妨害秘密等法律問題。面對記者直接詢問「如何確保所有蒐證方式合法」,謝智博的回答相當坦白:

「我們的目標從來不是合法性。」他進一步解釋,合法與否當然會納入考量,但以實務工作而言,他會優先思考委託人的權益與案件目的。他也坦言,部分業界可能採取的秘密攝影、追蹤設備等調查方式,本身就可能存在明確法律問題——「這明顯一定是違法的。」

這番話直接點出台灣徵信產業長久以來最具爭議的一面:即使目的是尋找真相、保護委託人或協助家屬,「目的正當」是否就能合理化違法蒐證?

謝智博也坦言,從業過程確實可能面臨法律風險,尤其隨著個資、隱私與科技發展,相關法律見解不斷變化,從業人員不能只知道「怎麼查」,還得知道司法實務的界線正在往哪裡移動。

「徵信社上面貼的負面標籤太多了,撕不完。」

這也是他現在積極推動「偵探產業制度化」的重要原因。相較之下,「偵探」兩個字在一般人的印象裡,反而更容易聯想到柯南、金田一等作品裡的調查角色——有神秘感,也帶著一定程度的專業想像。

謝智博認為,現行「工商徵信」的產業分類早已無法完整涵蓋今日民間調查工作的樣貌。他希望第一步先讓產業有更明確的定位,有了清楚的商業分類後,才能進一步建立職業組織;第二步則是專業訓練與證照制度。

他以海外國家為例,認為民間調查人員應該建立一定的資格與管理門檻,而不是任何人只要掛上「徵信」招牌,就能進入這個可能高度碰觸他人隱私的行業。

「你今天要當醫師,要念醫學院、受訓;律師要考國考、實習,但徵信這個行業沒有。」謝智博說,目前從業者背景五花八門,有退休警察,也有人過去從商、做會計或從事完全不同的職業。他並不認為偵探一定得是警察出身,甚至有時候更願意從一張「白紙」開始培養——真正重要的,是能不能持續學習法律、心理、人性、溝通與風險判斷。

而第三步,也是謝智博認為最終必須面對的,就是台灣是否需要一部真正的「偵探專法」。

「當舖有當舖業法、律師有律師法、地政士有地政士法,但偵探這個行業一直存在,卻沒有被規範。」他認為,與其假裝民間調查產業不存在,不如正視它、把規則訂清楚——包括什麼人可以從事、哪些事情能調查、哪些手段絕對禁止,以及委託人與被調查者的權益如何保障,都應該有明確界線。

謝智博甚至期待,若有一天制度真正成熟,民間偵探或許能在尋人、民事調查、安保等部分領域,成為公部門之外的另一種協助力量。但他也不諱言,若談到真正的大型刑案,現階段台灣民間徵信業的能力仍遠遠不足——即使有從業人員自行接觸相關鑑識知識,也無法取代警方完整且系統性的刑事偵查訓練。

「我相信國內沒有任何一個徵信業者有這個量能。」

深層影響:從「徵信社」到「偵探」,台灣需要怎樣的專法?

從外遇、恐怖情人,到一張從泰國帶回、等待了數十年才重新回到故人手中的黑白照片——近二十年的徵信工作讓謝智博看見的,其實不只是人們想藏起來的秘密,也包括許多想盡辦法都希望得到一個答案的人。

但也正因這個行業有能力走進別人的婚姻、行蹤、過去甚至隱私,制度與界線才更加重要。

謝智博近年積極推動台灣偵探產業與海外接軌,除了加入世界偵探協會(W.A.D.),也與韓國偵探協會簽署合作備忘錄(MOU)。隨著跨國婚姻、尋人、商務調查等需求增加,許多案件早已不是單靠台灣一地就能完成,更需要可信任的海外夥伴彼此協作。

他透露,積極跨海與各國偵探組織交流、建立合作關係,除了希望讓台灣的偵探產業與國際接軌,也帶著一份私心——希望透過自己一次次走出去,讓更多海外同業認識台灣、看見台灣。

「我希望有一天,世界各地談到偵探產業時,也會知道台灣有我們。」

從「徵信社」走向「偵探」,真正需要改變的或許從來不只是名稱。謝智博說,他希望有一天,這個產業能透過制度與法律逐步走向「正當化、正常化、正向化」

編輯觀點
從產業面來看,謝智博提出的「偵探專法」不只是徵信社的內部問題,它其實反映了台灣社會對隱私權與調查需求之間的集體焦慮。我們既渴望有人能幫忙找到真相——無論是失散數十年的家人,還是伴侶偷吃的證據——卻又害怕自己成為被調查的對象。這種矛盾在數位時代只會越來越尖銳。話說回來,如果連醫師、律師、地政士都有專法規範,為什麼一個可以合法(或非法)進入他人生活細節的行業,反而沒有任何資格門檻?謝智博說得直接:「與其讓產業長期處於模糊地帶,不如正視它、管理它。」但真正困難的問題在後面:當「尋找真相」的權利碰上「不願被窺探的隱私」,那條線該畫在哪裡?這恐怕不是一部專法就能解決的,而是整個社會對隱私邊界的集體重新定義

未解之問:在真相與隱私之間,那條線該畫在哪裡?

謝智博分享自家公司的招募方式——想進立達工作並非單憑膽子大、會跟蹤就能錄取,應徵者得先接受考試,其中就包含邏輯測驗。比起是否有相關經驗,他更在意一個人的邏輯思考、判斷與學習能力。畢竟真正執行調查時,面對的往往不是照著標準答案就能破解的問題。

但這些內部訓練,終究無法取代外部制度的約束力。

「你要常看新聞,但不是只看誰判幾年、誰無罪。」在他看來,更重要的是理解一個判決為什麼這樣判,因為真正進入案件後,面對的從來不是教科書裡一模一樣的人。

謝智博說,希望有一天這個產業能透過制度與法律逐步走向「正當化、正常化、正向化」。但在那一天真正到來以前,民間偵探究竟可以查多深、做到哪裡?當一個人「尋找真相」的權利,碰上另一個人不願被窺探的隱私時,那條線又該畫在哪裡?

這恐怕也是台灣如果真的要迎接「偵探產業」,最終不能只留給偵探自己回答的問題。


▍行動呼籲
如果你的身邊正有人遭受恐怖情人騷擾,或你懷疑自己可能被跟蹤、調查,請記住:蒐證很重要,但安全更重要。不要輕易自行蒐證,避免與對方正面衝突。可先諮詢法律專業人士或社工單位,了解合法蒐證的界線與保護令的申請方式。徵信業的存在反映了社會的真實需求,但在制度完善之前,保護自己永遠是第一順位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台灣的徵信社和偵探社有什麼不同?

目前台灣法規上沒有明確區分,但實務上謝智博推動將「徵信社」轉型為「偵探」定位。現行「工商徵信」的分類早已無法涵蓋民間調查工作的全貌,包括外遇調查、尋人、詐騙蒐證、家暴蒐證等,都屬於這類業務範疇。

委託徵信社調查外遇,蒐證方式一定合法嗎?

不一定,而且很多時候可能違法。謝智博坦言,秘密攝影、追蹤設備等調查方式「明顯一定是違法的」,目的正當並不能合理化違法蒐證。委託前應先與業者確認調查手段,避免自己成為共犯,甚至面臨妨害秘密等法律責任。

什麼是「恐怖情人」案件?徵信社能怎麼協助?

恐怖情人案件不限於肢體暴力,還包括分手後持續騷擾、恐嚇、情緒勒索、散布私密影像、惡意訂購商品等行為。徵信社可以協助蒐證、確認加害者行蹤,但關鍵在於合法蒐證的界線,建議同時尋求法律途徑與社工資源,並考慮聲請保護令。

民間偵探在台灣為什麼沒有專法規範?

台灣目前沒有「偵探專法」,從業人員不受任何資格或證照限制,任何人掛上徵信招牌就能營業。謝智博主張應比照當舖、律師、地政士等行業,建立明確的分類、訓練與證照制度,並明確規範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

徵信社的尋人服務真的能跨國找到人嗎?

有機會,但難度極高。謝智博分享的泰國尋人案例是少數成功的例子,通常需要極少的線索、長時間的現場訪查,以及運氣。跨國尋人費用不低,且結果無法保證,建議先確認手上擁有的資訊完整度再決定是否委託。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