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數字震驚了政壇與社會: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侵占政治獻金、挪用眾望基金會款等三案,一審遭重判17年。這項判決立即引爆了「小草」支持者與柯文哲本人的怒火,紛紛質疑司法公信力。不過,這波質疑聲浪中,前郝龍斌市府時期的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卻在26日政論節目《少康戰情室》上,提出了截然不同的視角,他直言,京華城案若涉上百億圖利,判17年並非不能理解,更點破柯市府在容積率變更上的作為「站不住腳」。
表象:17年重判引爆司法公信論戰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一審被判處17年重刑,這無疑在台灣政壇投下了一顆震撼彈。判決內容主要圍繞京華城容積率爭議、政治獻金流向以及眾望基金會款項挪用等三項指控。面對如此嚴峻的司法結果,柯文哲及其支持者「小草」們反應激烈,高聲質疑司法體系的公正性與公信力,認為判決背後恐有政治操作的影子。然而,資深法規專家葉慶元卻在第一時間站出來,以其在公務體系的經驗,對此案提出了獨到的見解。
真相:容積率爭議與上百億圖利疑雲
葉慶元直言,若京華城案最終法院認定有收賄或圖利金額涉及100億以上,那麼17年的刑期,在法律框架下其實「可以理解」,這也直接點出了本案的核心爭議點。他深入剖析了京華城容積率變更的來龍去脈:在郝龍斌市府時期,京華城的容積率核定為392%,但到了柯市府執政期間,容積率竟大幅放寬到560%。
這項驚人的變動,葉慶元認為不僅涉及高達210萬元的政治獻金對價性問題(分予7人,每人30萬元),更關鍵的是,威京集團過去曾針對容積率提出行政訴訟,結果是全部敗訴。然而,柯文哲卻在敗訴後指示市府團隊「要按照威京集團敗訴立場研究」,最終台北市都委會竟通過了對威京集團有利的方案。
「我們在公務機關服務很難想像,敗訴不可能有政府機關去研究法院認為不合理,還要照你的主張給你容積。」
葉慶元如此感嘆,強調依法行政的原則,不單是法條條文,更包括法院判決所建立的法律約束力。他進一步指出,最令人費解的是,京華城案並非都市更新案件,也缺乏任何法律明文規定可以「準用」《都市更新條例》來給予額外20%的容積率。葉慶元解釋,所謂「準用」,必須有法律明確規定某種情況雖非A類,但可比照A類的法律規定辦理,本案卻在缺乏此類明文規定的情況下,逕自准用並給予了這20%的額外容積,當中涉及的利益就已超過100億元。
「法律人都應該知道,所謂準用,法律有規定a不是b,但這情況下a可以比照b的法律規定辦理,這要有法律明文規定才可以。」
因此,前郝市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認為柯市府在京華城案中「站不住腳」的關鍵原因,在於其將京華城容積率從392%大幅放寬至560%,且在威京集團行政訴訟敗訴後仍指示市府「研究」並通過有利方案。此外,京華城案並非都更案,卻在缺乏法律依據下准用《都市更新條例》給予額外20%容積率,這些行為都缺乏法律基礎。
他總結道:
「我擔任過法規會主委,我覺得柯市府的作為站不住腳。」
各方角力:公務員的兩難與高層壓力
這起爭議的深層面,也揭露了公務體系內部的壓力與角力。葉慶元特別提及北市都委會時任執行秘書邵琇珮,最終選擇認罪,讓他感到「很心痛」。他認為,邵琇珮是在長官壓力下配合行事,而她的緩刑判決,更凸顯了公務員在面對高層指示與專業判斷之間的兩難困境。
「如果沒有拿到任何好處,北市副市長彭政聲主導都委會,邵琇珮要做法令研究,最後配合威京調整容積,這是最後法院認定就是有收賄,做了對威京有利的處理。」
葉慶元質疑,這一切的發展,最終被法院認定為收賄與圖利。這也促使人們思考,在權力結構中,基層公務員如何自保,以及其專業判斷能否得到應有的尊重,避免成為政治鬥爭下的犧牲品。
深層影響:法治精神的考驗與政府公信力的消蝕
京華城案不僅是一起單純的貪污案件,它更深層地考驗了台灣的法治精神與政府的公信力。當一個政府機關,面對法院已經判決敗訴的立場,卻仍執意「研究」並採納其主張,這無疑是對司法權威的一種挑戰。葉慶元的話語,不只針對個案,更是對公務體系內部運作邏輯的深刻反思:當政治力量介入專業審議,最終受損的將是全民對政府的信任。這也為未來的都市發展與土地變更案件,埋下了複雜的法規解釋與執行爭議,影響甚鉅。
未解之問:如何重建信任與確保程序正義?
京華城案的重判與各方說法,無疑在社會上投下了一顆震撼彈。當資深法規專家公開質疑市府行為「站不住腳」,這不僅僅是法律層面的爭辯,更是對行政透明度、程序正義以及政治倫理的嚴峻拷問。未來,我們該如何確保類似的土地開發與容積變更審議,能夠真正回歸專業,而非受到不當壓力或利益交換的影響?而公務員在面對長官指令與法律原則衝突時,又該如何堅守職責,避免淪為政治角力的犧牲品?這些,或許才是京華城案留給我們最深遠、也最難以回答的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