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政策

灣點新聞遵循國際新聞倫理標準。本政策為全體編輯、撰稿者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

一、誠實與透明

  • 不捏造事實、不偽造引述、不抄襲他人作品
  • 採訪時應誠實表明媒體身分
  • 使用 AI 輔助內容時應透明揭露

二、獨立與公正

利益迴避

  • 撰稿者不得報導與自身有金錢、家庭、政治連結的對象
  • 不接受採訪對象提供的金錢、禮物、招待(合理餐敘除外)
  • 不持有所報導公司股票(投資型新聞除外)

政治中立

  • 不為特定政黨、候選人背書
  • 不參與政治競選活動
  • 選舉期間嚴守中立

三、保護消息來源

  • 信守對匿名來源的保護承諾
  • 拒絕在無正當法律程序下交出消息來源
  • 確保來源在不受脅迫下提供資訊

四、傷害最小化

受訪者保護

  • 不騷擾、不糾纏拒絕受訪者
  • 報導悲劇事件時尊重當事人哀痛
  • 涉及犯罪受害者:保護身分、避免二度傷害
  • 兒少新聞:嚴格遵守兒少保護相關法規

隱私權衡

  • 公眾人物公領域行為:可報導
  • 公眾人物私領域行為:除涉及公共利益外,避免揭露
  • 一般民眾:除非涉及重大公共議題,不揭露身分

五、暴力、自殺、災難報導

自殺報導

遵循 WHO 自殺報導準則:

  • 不細描自殺方式
  • 不渲染自殺地點
  • 標題不使用「自殺」聳動字眼
  • 文末附上求助專線(衛福部安心專線:1925)

暴力與意外

  • 不刊登過度血腥畫面
  • 馬賽克處理可辨識身分之受害者
  • 避免報導加劇恐慌

六、多元與尊重

  • 報導不使用歧視性語言(性別、種族、宗教、性傾向、身心障礙)
  • 涉及弱勢族群議題時諮詢相關團體
  • 平衡呈現多元觀點

七、社群媒體行為

編輯與記者於個人社群媒體:

  • 言論不得損害媒體公信力
  • 不對所負責議題公開表態
  • 不發布未經查證資訊

八、違規處理

違反本政策者依情節輕重處理:

  1. 輕微:口頭提醒、書面警告
  2. 中等:暫停採訪資格、轉調職務
  3. 嚴重:解除合作關係
  4. 重大:公開更正並向社會致歉

申訴管道

若讀者認為灣點新聞違反編輯倫理,可透過:

我們將由獨立的倫理委員會審查並回覆。


本政策自 2026 年 4 月 29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