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查獲今年首例廚餘養豬違規案
台中市政府近日查獲外埔區一處養豬場違規使用廚餘餵養豬隻,依相關法規裁處新台幣43萬元罰鍰。此案為台中市自2023年10月爆發非洲豬瘟疫情後,實施禁止家用廚餘養豬政策以來的首起裁罰案例。
聯合稽查確認違規事實
農業局表示,3月27日會同環保局及動保處進行聯合稽查,確認該養豬場違反規定使用廚餘。經查該場僅飼養88頭豬,未達199頭以上的事業廚餘養豬場申請標準。稽查人員除立即實施移動管制及消毒作業外,也對豬隻進行抽檢,所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
市府強化防疫作為
台中市長盧秀燕在防範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會議中強調,市府將持續加強監測與防疫措施。農業局指出,截至3月31日,全市已稽查472家次廚餘養豬場,目前僅32場符合規定獲准使用事業廚餘。環保局也表示,所有稽查場次均未發現未確實蒸煮的違規情形。
常見問題 FAQ
為什麼要禁止廚餘養豬?
禁止廚餘養豬主要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擴散,因未經適當處理的廚餘可能成為病毒傳播途徑。
什麼條件下可以申請廚餘養豬?
須飼養規模達199頭以上,且具備合格蒸煮設備的養豬場,經申請核准後方可使用事業廚餘養豬。
台中市目前有多少合法廚餘養豬場?
截至2023年3月底,台中市共有32家養豬場獲准使用事業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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