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東區一間補習班因涉嫌使用未核備的廂型車超載學生,引發社會關注。南市教育局於今(30)日下午進行稽查,確認該補習班確實存在兩項違規行為:未依規定核備學生交通車及超載學生。教育局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0條之1規定,裁處1萬2000元罰鍰。
事實陳述
此次違規事件起因於在網路上流傳的一段影片,影片中顯示一輛廂型車載送多名學生,疑似與某補習班有關。教育局獲悉後立即派員前往該補習班進行查核,結果發現該補習班雖然合法立案,但未依規定辦理學生交通車核備,且當日確實存在超載學生的情形。
各方反應
教育局強調,學生交通安全攸關學童的生命安全,補習班及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應確實使用經核准備查的學生交通車,嚴禁超載、使用超齡車輛或其他違規載運情形。此外,教育局還發現該補習班有違規擴充班舍的情事,將另行發函要求限期改善,若未依限改善,將依相關法令續行處理。
背景補充
根據《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第3條、第4條及第6條規定,補習班接送學生所使用的車輛,須完成核備程序,並依法設置學生專車標示,才能提供接送服務。然而,經查該補習班並無學生交通車核備紀錄,已違反相關規定。
從產業面來看,這起事件反映了補習班在學生交通管理上的漏洞。教育局的嚴厲處罰不僅是為了懲戒違規行為,更是為了提醒其他補習班業者,學生安全不容忽視。未來教育局將持續加強稽查力度,確保學童上下學的安全。
教育局表示,未來將持續加強補習班及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交通車的稽查,如查獲違規情事,將依法嚴正查處,絕不寬貸,以維護學生通學安全及家長權益。
對此,家長們可以更加留意孩子上下學的交通方式,確保所使用的車輛已經合法核備。同時,補習班業者也應自覺遵守相關法規,保障學生安全。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這起違規事件會受到什麼處罰?
該補習班因未依規定核備學生交通車及超載學生,將被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0條之1規定,裁處1萬2000元罰鍰。
補習班接送學生的車輛需要完成哪些核備程序?
根據《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第3條、第4條及第6條規定,補習班接送學生所使用的車輛,須完成核備程序,並依法設置學生專車標示,才能提供接送服務。
家長如何確保孩子上下學的交通安全?
家長可以更加留意孩子上下學的交通方式,確保所使用的車輛已經合法核備。同時,也可以向補習班了解其交通車的核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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