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共案受害者陳欽生12年冤獄,監委籲加速白恐加害者識別立法

李文明

2026-07-31

1971年3月3日,來自馬來西亞的僑生陳欽生在臺南成大化工系租屋處外,被一名黑衣人以親戚相邀的理由帶走。這段看似普通的邀約,卻成為陳欽生命運的轉捩點。他隨後被帶到「招待所」,遭受刑求,最終被判處12年徒刑,成為「馬共案」的受害者之一。

馬共案的背景與真相

1970年代,許多來台的馬來西亞僑生因閱讀左派書籍、收聽中國廣播,或僅因其身分背景,遭情治機關秘密逮捕、刑訊、遣返,甚至判刑入獄。陳欽生的案件就是其中之一。當時,他的同鄉陳水祥因信函中譏諷蔣家而遭到警總佈線監控。加之臺南美國新聞處發生爆炸案,陳欽生常去該處閱讀書籍,警總為搶功而將他和陳水祥等人誣陷為爆炸案兇手。

爆炸案破案後,辦案人員仍對兩人羅織其他罪名。陳欽生在被送往景美看守所後,遭用刑逼迫承認在馬來西亞時已加入共產黨組織,是假借求學名義來台的共諜。最終,他被判處12年徒刑,並被送往綠島感訓監獄。

監委范巽綠的調查報告

監察委員范巽綠受理陳欽生的陳情後,調查指出,該案的緣起背景、偵辦經過、決策指揮及執行的加害者身分等核心問題,至今仍未能釐清。范巽綠指出,雖然通過調閱現存政治檔案、訪談受難者、約詢當時辦案人員等方式,已可大致究明當年參與的公務員身分及責任,但由於人事資料非政治檔案範疇,且紀錄「馬共案」的出力人員名冊等都已佚失,仍不利於還原歷史真相與識別加害者。

從產業面來看,推動白恐加害者識別立法對於落實轉型正義、促進社會和解具有重要意義。只有透過透明的歷史真相還原,才能讓社會真正理解過去的錯誤,並避免類似事件的再發生。

范巽綠進一步表示,自2016年以來,政府積極推動轉型正義,但「威權統治時期侵害人權事件加害者識別及處置條例」仍未完成立法。此外,用於釐清歷史真相與識別加害者的「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所揭露的加害者也完全未觸及核心情治機關人員,無法藉此釐清壓迫體制及加害者責任。

展望與影響

許多白色恐怖受難者陸續凋零,曾參與的公務員也多已過世,還原歷史真相刻不容緩。范巽綠呼籲行政院儘速推動「加害者識別及處置」立法工作,以落實轉型正義、促進社會和解。

對於讀者而言,了解這段歷史不僅是對受難者的尊重,更是對未來的一種警示。我們應當積極關注相關立法進程,並支持那些推動歷史真相還原的組織和個人。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公視新聞網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什麼是「馬共案」?

「馬共案」是指1970年代,許多來自馬來西亞的僑生因閱讀左派書籍、收聽中國廣播,或僅因其身分背景,遭情治機關秘密逮捕、刑訊、遣返,甚至判刑入獄的案件。

陳欽生為什麼被判12年徒刑?

陳欽生因被誤認為臺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的兇手,並被用刑逼迫承認在馬來西亞時已加入共產黨組織,最終被判處12年徒刑。

目前政府在推動轉型正義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自2016年以來,政府積極推動轉型正義,包括建立「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但「威權統治時期侵害人權事件加害者識別及處置條例」仍未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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