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等「義務採購單位」,應優先採購身心障礙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的商品及服務,且年度採購金額不得低於該單位年度採購總額的10%。但現實的數據卻是:全台公家單位每年約有4成優先採購義務流標或未成交,總計缺口金額粗估落在新台幣7到10億元之間。

這個數字背後代表的,是原本應該流入全台超過170家庇護工場、數萬名身心障礙工作者的穩定收入來源,硬生生被制度性的失能給卡住了。說得更直接一點:每年有七到十億的法定採購預算,根本沒有進到它該去的地方

4成流標率的制度性警訊

根據宜蘭縣長參選人吳宗憲競辦發言人鄭皓文提出的數據,目前公家單位優先採購制度普遍出現「虛擬採購」的現象。所謂虛擬採購,指的是各機關在帳面上「列了預算、填了數字」,但實際交易並未成交、貨品沒有交付、服務沒有履約,最終這筆錢根本沒有流向身心障礙機構。

進一步拆解這7到10億的缺口,可以區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各機關根本沒有把優先採購納入年度採購規劃,導致連招標程序都沒走到;二是走了程序但因為規格不符、價格認知落差或行政流程繁瑣,最終流標收場。無論哪一種,後果都一樣——法定保障變成紙上保障,弱勢團體的穩定財源被行政怠惰給蒸發了

【編輯觀點】這件事情的荒謬在於:各機關的「10%優先採購義務」不是道德勸說,是法律規定。但從數據來看,這條法律在執行面上幾乎處於「半休眠狀態」。綠營這次把刪除國務機要費和「犧牲弱勢」掛在一起,從政治操作的角度看確實有連結上的跳躍——因為國務機要費的刪減跟優先採購預算的執行根本是兩條不同的預算支用邏輯。但反過來說,吳宗憲陣營提出「每年7到10億缺口不去檢討,卻來檢討國務機要費」的反擊,也精準打中了現行制度長年未被直視的痛點。這不是誰刪了誰的預算問題,這是整個政府採購體系對身障團體的結構性虧欠。

數字會說話:優先採購的執行績效圖

根據宜蘭縣政府歷年辦理優先採購的獎懲基準與執行報告,以下兩個數據維度最能呈現真實狀況:

從這組數字可以看到一個殘酷的事實:四成的缺口不是偶發的波動,是常年穩定的結構性失靈。如果我們把這個比例套用到其他社福政策,大概相當於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只發了六成、育兒津貼每十個家庭有四個領不到。沒有人會接受那樣的狀況,但在優先採購的場域裡,這種事已經發生了很多年。

鄭皓文在回應中指出:「外行領導內行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外行不尊重專業。」這句話點出一個核心問題:優先採購的執行不力,不是預算不夠的問題,是執行意願與行政專業的雙重斷層。各機關承辦人員對身障機構的產能、服務項目、品質標準缺乏了解,乾脆就不買、不辦、不成交——反正沒有即時的罰則,不會有人因此被記過或免職。

鄭皓文進一步表示:「身為行政院顧問的林國漳,是否更應該先要求中央政府檢視現行制度,嚴格落實至少7億的採購庇護工場經費,讓該進到身障團體手中的資源確實到位?這遠比呼籲大家來採購更加有全面性、可預測性與延續性,也才是有經驗的務實行政及立法作為,而不是『選舉才有、選後就沒有』。」

從7億缺口看地方政府的槓桿角色

吳宗憲競辦提出的解方,是從宜蘭縣政府內部制度著手——修訂宜蘭縣辦理優先採購的獎懲基準,要求縣府各機關「落實採購」。這個方向看似基本,但其實打到了一個長期被忽略的環節:縣市政府對所屬機關的採購行為,有沒有建立具體的追蹤與課責機制?

目前各縣市對優先採購的管控,多半停留在「年度結束後統計報表」的被動管理模式。也就是說,各機關買了多少、有沒有達標,要到年底算總帳才知道。但問題是:年底算完帳之後呢?落後的單位明年繼續落後,沒有人被獎勵,也沒有人被懲處。這種「只算帳、不課責」的運作方式,本身就是最大的制度性失靈。

吳宗憲陣營提出的「修訂獎懲基準」,如果能夠具體化為「達標機關給予採購績效加分、未達標機關首長列入年度考評」的強制性規範,那確實有可能成為全國第一個把優先採購從「道德呼籲」升級為「行政績效指標」的縣市案例。這一步如果真的走得成,影響的不只是宜蘭,而是全台灣23個縣市都會被逼著重新檢視自己的執行率。

這張表告訴我們一件事:優先採購不是施捨,是政府本來就應該花出去的錢。會議餐盒本來就要買、辦公環境本來就要清潔、員工按摩福利本來就有預算。差別只在於:這些錢是流向一般商業廠商,還是流向依法設立的身障庇護工場。從採購單位的角度來看,供應商換成庇護工場,預算科目不變、採購流程不變、甚至價格也不見得比較貴——唯一的差別,是這些交易會實際支撐起一個又一個身障工作者的穩定收入與社會參與。

鄭皓文強調:「吳宗憲長期關注弱勢團體,行動與政績都有目共睹,未來擔任縣長,將進一步從制度面強化對身心障礙團體的支持,修訂宜蘭縣辦理優先採購之獎懲基準,要求縣府各機關落實採購。」

數據背後的啟示

回到最一開始的7到10億缺口。這個數字如果只看表面,會以為是「預算不夠所以買不起」。但真實情況是:這些預算早就編在各大機關的年度採購計畫裡了,只是沒有被確實執行。換句話說,錢已經在那裡了,障礙者也已經在那裡了,中間斷掉的那條線,是行政系統的執行力與責任感。

綠營這次把國務機要費刪減案和弱勢團體權益掛鉤,從政治語言的角度確實達到了議題連結的效果。但從數據面來看,真正需要被放大檢視的,不是某一筆預算的刪或留,而是整個政府採購體系對身心障礙機構每年7到10億的「應付未付」。這筆帳如果算不清楚,刪不刪國務機要費都不會改變弱勢團體被制度性邊緣化的現實。

這場選舉攻防至少做對了一件事:它讓優先採購制度的執行率問題,第一次被拉到大眾眼前來檢視。接下來的問題是,誰能拿出具體的執行方案,讓那四成的缺口真正被填補——而不是四年後,我們還在討論同樣的數字、同樣的缺口、同樣的「選舉才有、選後就沒有」。

從數據到行動:你可以做的一件事

如果你是在公務機關服務的採購人員,請打開你明年的採購清單,看一看裡面有多少項目是可以轉向庇護工場採購的——會議餐盒、印刷輸出、環境清潔、節慶禮品,這些都是身障機構穩定接單的來源。如果你是一般民眾,下一次公司福委會要採購禮盒或辦理員工活動時,不妨主動查詢當地的庇護工場名單。一個採購案的轉向,背後可能就是一個身障工作者一個月的穩定收入。數字是冰冷的,但填補數字的每一個具體行動,都是溫度的來源。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優先採購的法定10%比例是怎麼計算的?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9條,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年度採購總額中,至少10%必須優先向身心障礙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採購商品或服務,這個比例是強制性的法定義務,不是道德勸說。

7到10億的採購缺口是怎麼算出來的?

這個數字是根據全台公家機關年度採購總額推估法定10%應採購金額,再對比實際成交金額後得出的落差。約4成的優先採購義務因流標、未成交或根本未辦理而懸空,累計缺口每年約落在7到10億之間。

一般民眾可以怎麼支持庇護工場?

一般民眾可以直接向各地庇護工場購買產品或服務,包括烘焙禮盒、手工皂、清潔服務、按摩等。此外,也可以在公司福委會或社區活動中提案,將採購需求優先導向當地的身心障礙機構,用具體的消費行為填補制度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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