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總結:陳佩琪不滿遭指「貪汙來的錢」,拿陳幸妤當對照組,要求青鳥拿出對方購置數億房產的證明,並反問「牙醫賺得比西醫多?」

核心要點

  1. 陳佩琪今(28)日再發文,不滿網友「洗」陳幸妤的錢是自己賺的、她是貪汙來的,要求青鳥出示陳幸妤購置數億房產、給前夫6,000萬店面、給小孩2,300萬教育基金的證明。
  2. 強調存錢給小孩是從小開始,非檢察官林俊言在搜索票所稱的「109年3月18日市府便當會後才開始」;她貼出99年底小孩購入舊公寓的國稅局申報證明,證明資金來自夫妻歷年贈與。
  3. 駁斥「半夜存錢」傳聞,直言存錢都在下午或傍晚時段;對網軍稱她拿媽媽「腳尾錢」更火大,強調「我媽活得很健康」。
  4. 解釋109年收入最高原因:和平醫院為感控專責醫院,疫情期間公衛任務與補助多,加上PPF(醫師服務費)制度,讓小兒科收入得以維持。
  5. 強調熟悉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她當年高考考上公職醫師,受訓時就記住定義:「當人家認定你要解釋的財產,多過當年報稅總額時。」她反問:5年存619萬,一年100萬出頭,跟年報稅700萬相比,「哪裡是財產來源不明?」
  6. 痛批台灣司法與媒體:「台灣真的是沒救了」,司法如此,媒體整天八卦引述瘋子言論,罵人整形、胸部很大、小孩跟阿嬤討教育基金,她再提出證明也被說成貪汙。

說真的,這整件事已經從司法案件,變成「收入大比拚」的荒謬擂台賽。陳佩琪直接把陳幸妤拉進來當對照組,要青鳥拿出對方的報稅和收入證明——這招高明,但也讓人大開眼界:什麼時候台灣的公眾討論,變成要全民當起國稅局稽查員了?

陳佩琪在貼文裡講得很直白:「大家開始洗說陳幸妤是自己賺得的,而我是貪汙來的。」她要青鳥拿出陳幸妤如何賺得數億房產、給前夫6,000萬店面、給小孩2,300萬教育基金的證明。她甚至補了一句:「若我的證明不夠,我會比照她再提出證明來。」

這句話的弦外之音很清楚——你們覺得陳幸妤的收入沒問題,那就拿出證據來;拿不出來,憑什麼雙重標準?

不過話說回來,陳佩琪這次也不是只有嗆聲。她實際提出了幾個具體的防禦論點。第一個是時間點的問題。她強調,自己存錢給小孩是從他們很小的時候就開始了,不是檢察官林俊言在搜索票上寫的「從109年3月18日市府便當會後才開始」。她甚至貼出99年底小孩買公寓的國稅局申報證明,要證明這是「歷年贈與」,不是突然冒出來的錢。

第二個是金額的合理性。檢察官林俊言在搜索票上寫她5年存了619萬,但陳佩琪說她查到只有500多萬——存摺已經被檢方扣走,她也不確定這619萬怎麼算出來的。她反推:一年存100萬出頭,跟她年報稅700萬相比,比例上真的稱得上「財產來源不明」嗎?

第三個是職業收入的現實面。她承認,和平醫院作為感控專責醫院,疫情期間確實有較多補助,加上PPF制度,讓小兒科醫師收入維持一定水準。她還順便酸了一句:「護航的青鳥們,至少先拿出你們護航對象的收入和報稅證明吧。」

有趣的是,陳佩琪還提到了自己對「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理解。她說當年考上公職醫師後,在辛亥路的公務人員訓練中心上過課——那時邱毅還是授課教師——她就謹記這個罪的定義:「當人家認定你要跟他解釋的財產,多過你當年度的報稅總額時。」這個定義雖然是她的個人解讀,但至少說明她對這個法律概念不是一無所知。

從產業面來看,陳佩琪這番話其實戳破了台灣社會一個長期的潛規則:「政治人物的家人」和「非政治人物的家人」,在公眾輿論中承受的檢驗標準從來就不一樣。陳幸妤當年因為父親陳水扁的案子,同樣被媒體和輿論追著跑,但至少沒人質疑她的牙醫收入「來源不明」。現在陳佩琪面臨的,不只是檢調的調查,還有網路輿論對她每一塊錢的放大檢視。

說真的,陳佩琪這次的發言策略很特別——她不只防守,還主動拋出問題要對方回答。這種「你要我交代,那你也交代一下你挺的人」的反擊方式,確實讓討論從單方面質疑,變成雙方面的對質。但問題是,公眾討論終究不是法庭,這種互丟證明文件的做法,只會讓議題越來越失焦。

如果往後推演,陳佩琪這波操作雖然贏得支持者的掌聲,但對釐清案件的實質幫助有限。畢竟,司法調查要看的是金流軌跡和申報紀錄,不是看誰能拿出更多對照組的資料。而她把焦點轉移到「陳幸妤賺多少」,雖然短期內有效轉移話題,但長期來看,自己該面對的財產申報和資金來源問題,終究還是要自己解決。

最後,陳佩琪在文末感嘆:「台灣真的是沒救了,司法是這樣,媒體也整天八卦引述一些瘋子的言論。」這句話雖然情緒重,但也點出了一個事實——當司法案件被簡化成網路上「誰貪汙、誰清白」的標籤大戰時,真正該被理性討論的制度問題和證據細節,反而沒人關心了。

你覺得,要求陳佩琪交代財產來源的同時,是否也該用同樣標準檢視每一位政治人物及其家人?還是說,政治人物的家人本來就該承受更高的公眾檢驗?

一句話結論

陳佩琪用陳幸妤當對照組,要求青鳥拿出收入證明,點出公眾檢驗的雙重標準;但她自己該面對的財產爭議,終究得靠證據說話,不是靠轉移焦點就能結束。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陳佩琪被質疑的619萬是怎麼來的?

檢察官林俊言在搜索票中指陳佩琪5年存了619萬,但她本人說查到只有500多萬,因存摺被扣走,詳細數字還要跟檢方確認。

陳佩琪說自己年報稅700萬,是真的嗎?

她自述109年因和平醫院為感控專責醫院,疫情期間公衛補助多,加上PPF制度,醫師收入維持一定水準,年報稅約700萬。

陳幸妤的財產來源為什麼會被扯進來?

陳佩琪不滿網友雙重標準,認為大家說陳幸妤的錢是自己賺的、她的錢是貪汙來的,因此要求青鳥拿出陳幸妤購置數億房產的證明。

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定義是什麼?

陳佩琪引述當年受訓時的理解:當被認定要解釋的財產多過當年報稅總額時,就有財產來源不明的疑慮,但她認為自己5年存619萬、年報稅700萬,比例上並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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