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出租經驗的吳金娥與邱金聰,涉嫌利用取得的不實租賃資料,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申報租金補貼,前後共計七次,詐得總額高達新台幣146萬餘元。這起詐騙案之所以曝光,並非因為官方主動稽查,而是一名葉姓屋主收到國稅局補稅通知,驚覺自己名下房屋遭人申報出租,全案才因此掀開。台北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詐欺取財等罪嫌,將吳、邱二人提起公訴,其中吳金娥涉及七次申請,遭認定犯意各別、應分論併罰。

熟識房東掌握「人屋資訊」 偽造租約手法細膩

根據檢方調查,吳金娥與邱金聰為多年熟識友人,兩人平時均從事房屋出租相關業務,對於租賃市場的運作細節與申請流程瞭若指掌。更關鍵的是,他們與部分屋主、名義承租人之間,不是處於相近的生活圈,就是彼此有一定程度的熟識,這讓他們能夠輕鬆掌握房屋稅籍資料、所有權人身份證字號、以及潛在承租人的基本個資。

取得這些素材之後,吳金娥負責將拼湊出的資訊製作成形式上完整的不實房屋租賃契約,而邱金聰則提供個人身份資料以及名下公司帳戶,作為申請補助的匯款管道。整起操作並非隨機冒用陌生屋主,而是精準鎖定他們能夠掌握細節的房產,降低被真實屋主察覺的風險——說穿了,這不是粗劣的詐術,而是一場建立在既有社會網絡上的資訊犯罪。

租金補貼審查權限移轉 形式審查機制成漏洞?

這起案件發生的時間點恰逢政策變革。自2022年7月起,租金補貼的受理及審核主管機關,從各縣市政府正式移轉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原有的申請資料也全數匯入國土署系統接續辦理。由於承辦人員僅能就申請文件進行形式審查,一旦文件外觀齊備、資料欄位填寫完整,系統便會將「承租人向出租人租屋」等不實內容,登載於職務上掌管的「住宅補貼評點及查核系統」公文書內,並據以核發補助。

換句話說,只要身份證字號、租約地址、租金金額看起來「像真的」,系統不會也不可能逐戶打電話向屋主確認「您真的把房子租出去了嗎」。這個制度設計原本是為了加速撥款、簡政便民,卻無意間打開了一道方便之門。

編輯觀點:這不是單一事件,而是制度長期仰賴形式審查所累積的必然結果。從產業面來看,政府推動租金補貼的立意良善,但將審核權集中到國土署之後,反而弱化了地方基層對在地房東與租客的「非正式查核」能力。未來若未引入更積極的勾稽機制——例如與房屋稅籍、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進行交叉比對,類似案件只會層出不窮。對一般人來說,這則新聞最大的警示是:你名下的房產有沒有「被出租」,不能等到國稅局寄單子來才發現。

七筆詐領金額曝光 最重恐面臨數罪併罰

檢方進一步追查金流後發現,吳、邱二人總計以七筆不實租賃資料成功申領補貼,各筆金額分別為21萬6000元、15萬4000元、13萬2000元、25萬200元、21萬6000元、30萬元及19萬6000元,合計詐得146萬4200元,所有款項均匯入吳女所掌控的帳戶。這七筆申請橫跨不同時間點、不同房屋地址、甚至可能搭配不同的名義承租人,每一筆在檢察官眼中都是獨立且完整的犯罪行為。

承辦檢察官陳玟瑾在偵查終結時明確指出,吳金娥所涉七次申請、邱金聰所涉其中二次申請,均同時觸犯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詐欺取財等罪名,且每一筆申請都是以同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屬於想像競合,應從一重處斷。不過,由於各次申請在時間與行為上均可明確區分,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因此吳金娥將面臨七罪分論併罰,邱金聰則是二罪——在實務上,這意味著刑期與罰金都可能累加,絕非輕判了事。

屋主自保三件事 別等補稅單來才警覺

本案的關鍵轉折,來自於一位葉姓屋主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才赫然發現名下房屋竟然被申報出租。這個畫面值得所有持有房產的人放在心上:你以為空著或自住的房子,在政府的系統裡可能已經「有人住在裡面」了。

若不想等到稅單上門才應變,有幾個具體動作現在就可以做:

  • 定期查詢房屋稅籍狀況: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確認名下房屋的課稅現況與使用情形。
  • 主動留意國稅局公文:包括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房屋稅單等,若發現異常的租賃扣繳或補稅項目,應立即進一步查證。
  • 發現異常主動陳情:本案葉姓屋主發現後隨即向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陳情,這才讓整起詐騙案得以曝光。一旦察覺有異,主動通報絕對是最有效的止損手段。

不要以為「這種事不會發生在我身上」。在這七筆不實租約被查出之前,那些被冒用的屋主們,也都以為自己的房子安安靜靜地待在那裡。

展望與影響:補貼政策的信任成本正在上升

這起案件雖然涉案金額「僅」百萬餘元,在政府總預算中或許微不足道,但它所侵蝕的是租金補貼政策的公信力。當社會大眾開始質疑「那些領到補貼的人,到底是不是真的在租房」,真正需要租金協助的弱勢租屋族,反而可能在輿論壓力下面臨更嚴格的審查門檻。

從檢方的起訴方向可以清楚看到,司法系統對於此類利用制度漏洞詐取補助的行為,已採取「一罪一罰」的從嚴立場。這不只是針對吳、邱二人的個案處理,更是一道明確的訊號:未來任何試圖以不實租約套取租金補貼的行為,都將面臨刑責累加的實質風險。對於主管機關而言,這起案件也敲響了一記警鐘——形式審查的便利性,不該建立在對詐騙風險的忽視之上。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房屋被陌生人偽造租約申請補助,我該如何確認?

最直接的方式是向財政部國稅局或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查詢名下房產的稅籍資料與申報狀況,也可留意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中是否出現異常的租賃扣繳項目。

發現房子被不實申報租補,第一步該做什麼?

立即向主管機關提出陳情或檢舉,如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或所在縣市的城鄉發展局,同時保留相關稅單與公文作為證據,必要時可向警方報案。

偽造租約詐領租金補貼,會面臨什麼刑責?

此類行為可能同時觸犯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詐欺取財罪,且若有多筆申請,檢方實務上傾向認定犯意各別,將面臨數罪分論併罰,刑期與罰金均可能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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