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審計部最新發布的「台北市總決算審核報告」,一組數字讓人難以忽視:截至2025年8月底,台北市有高達303件違反兒少權益保障法的案件,調查與裁處時效已經超過法定期限。更令人憂心的是,當中2023年度有6件、2024年度有103件屬於「久懸未結」——換句話說,這些孩子的案件,在行政體系裡擱置了超過一年以上。

這份報告發布的時間點,正好落在台北市長蔣萬安對外說明「10歲女童遭性猥褻案通報後240天未獲安置」事件之後。當時蔣市長將決策責任指向「社工專業判斷」,但審計部的數據攤開來看,問題恐怕不是單一個案,而是整個兒少保護機制的系統性漏洞。

通報量三年暴增三成,無效案件卻同步攀升

審計部統計顯示,台北市兒少保護通報案件數從2023年度的9,217件,一路攀升到2025年度的12,259件,三年內增幅將近33%。乍看之下,這是責任通報意識提升的正面訊號——畢竟責任通報人員的通報佔比始終維持在九成以上。社會局這三年也確實很努力,每年舉辦的訓練講習人次都在1.5萬到2.5萬之間。

但弔詭的地方就在這裡:通報量在漲,無效通報的數量也在漲。所謂「無效通報」,指的是重複通報、歷史案件、非兒少保護事由、或資訊不完整的案件,這類案件的佔比始終卡在接近兩成的高位,沒有顯著下降。這代表什麼?代表第一線的通報人員雖然「有在通報」,但對於什麼案件該通報、什麼狀況屬於兒少保護範疇,辨識能力並沒有因為訓練而明顯提升。訓練做了,但效果沒到位,資源被無效案件分散,真正需要被處理的案子反而被拖慢。

編輯觀點:通報量增加本身是好事,代表社會安全網的敏感度在提升。但當無效通報佔比持續卡在兩成,我看到的不是「民眾太熱心」,而是「篩案機制不夠聰明」。目前中央正在推動保護資訊系統升級和篩案評估分流指引修正,但這套工具如果只是把「人工篩選」變成「數位化人工篩選」,而沒有導入風險預測模型或決策輔助機制,那最終還是會回到人力不足、案件塞車的老問題。台北市作為資源最充沛的直轄市,應該要有能力走得更前面。

303件逾期未結:不是「待司法判決」,是「待行政效率」

審計部查核發現,台北市社會局從2023年到2025年6月底,接獲違反兒少權法的通報案件共2,218件。截至2025年8月底,還有365件沒有完成處分。社會局第一時間的反應是「扣除等待司法判決的62件後,其餘303件因為待其他機關提供調查報告、佐證資料蒐集中、或請行為人陳述意見等因素而延宕」。

這個說法,其實暴露了更大的問題。依照《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各類案件的調查報告法定期限分別是4日、30日、或4個月(必要時得延長1個月)。303件逾期案件當中,有109件是2023和2024年度留下來的「陳年舊案」——這些案件不是剛過期,而是已經在系統裡卡了很久。

社會局的回應強調「這是制度原有的追蹤機制,並非行政調查逾期未完成」,但話說回來,一個案件如果超過法定期限一年以上還沒結案,說這只是「正常追蹤程序」,恐怕連第一線的社工都很難說服自己。

數據背後的啟示

從審計部的報告,我們可以歸結出三個明確的警訊:

  • 第一,通報品質跟不上通報數量。每年上萬人次的訓練,並沒有有效降低無效通報的比例,這代表訓練內容或訓練對象可能需要重新盤點。與其追求參訓人次的KPI,不如思考如何針對高重複通報率的機構或人員進行精準輔導。
  • 第二,跨機關協調仍是瓶頸。303件逾期案中,不少卡在「等待其他機關提供調查報告」。兒少保護案件經常涉及教育、警政、司法、衛政等單位,如果橫向聯繫的時效無法壓縮,法定期限再怎麼縮短也只是紙上談兵。
  • 第三,智慧化篩案工具不能再等。社會局表示將配合中央期程導入相關工具,但以目前案件量的成長速度,被動等待中央系統升級,等於讓第一線社工繼續在大量無效案件中消耗精力。台北市的人口結構和通報案件樣態有其特殊性,發展因地制宜的篩案輔助機制,應該比照辦理的急迫性。

這份審計報告的價值,不在於指責誰的過失,而在於它用具體數字告訴我們:兒少保護不是「有通報就沒事」,也不是「有訓練就有效」。從通報到調查、從調查到裁處,每一個環節的效率都決定著一個孩子要等多久才能脫離風險環境。240天對一個10歲的孩子來說,已經是漫長到難以想像的等待——而303件逾期案件背後,代表還有更多孩子在行政程序的縫隙裡,繼續等待。

我們能做些什麼?

審計部的報告點出了問題,但解決問題不能只靠審計。如果你關心兒少保護議題,以下幾個行動方向值得你關注:

  • 關注你所在縣市的兒少保護通報統計數據,定期檢視社會局的案件處理時效公開資訊
  • 如果你是教育或醫事相關工作者,主動了解責任通報的「有效通報」判斷原則,而不只是完成通報動作
  • 支持民間兒少團體對政府兒保系統的外部監督與政策倡議

兒少保護不是社工的責任而已,是整個社會的集體功課。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兒少保護案件的法定調查期限到底是幾天?

依照《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主管機關須依案件類別分別在4日內、30日內或4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4個月案件必要時得延長1個月。

「無效通報」佔比兩成代表什麼問題?

代表每5件通報中就有1件是重複通報、資訊不全或非兒少保護事由,這些案件會消耗社工訪查與評估的寶貴時間,降低整體保護網絡的回應速度。

台北市兒少保護通報案件量近年變化如何?

根據審計部統計,北市通報案從2023年9,217件增至2025年12,259件,三年成長近33%,其中責任通報者佔比超過九成,顯示通報意識提升但案件精準度仍有待加強。

一般民眾如果發現兒少受虐可以怎麼通報?

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縣市社會局(處)通報,通報時請盡可能提供具體的人事時地物資訊,避免僅表達「感覺有問題」而缺乏具體事證,以利社工即時評估與分流處理。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