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台北地院的法庭大門關上的那一刻,高金秋燕與高金建華這對姊弟,必須獨自面對檢察官的詰問。一個說自己從未經手助理費申報,一個坦承用前妻名義領薪水但強調「這是我應得的」。他們是立委高金素梅的親手足,也是這起震驚原民圈的助理費案中,被推上前線的第一道防線。

一個數字震驚了所有人:七年、七百八十七萬餘元。這是台北地檢署指控高金素梅從二〇〇八年到二〇一八年間,利用親屬作為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及立院育嬰津貼的累計金額。數字本身已經夠震撼,更讓人難以忽視的是——這筆錢的流向,牽動著一個家族最深層的羈絆,也揭開了國會助理制度長年以來的結構性漏洞。

表象:一場全盤否認的法庭攻防

八月二十八日的庭審,焦點鎖定在高金素梅的胞姊高金秋燕與胞弟高金建華身上。面對刑度沉重的貪污罪,兩人的態度涇渭分明。

高金秋燕選擇全盤否認。貪污、偽造文書、洗錢,三項罪名一概不認。她的辯護策略很清晰:把自己從助理費的決策鏈中徹底切割。「我沒有負責助理的遴選,也不負責申報助理費,更沒有經手申報程序,」她在庭上強調,「所以沒有犯意以及行為分擔。」換句話說,她認為自己只是名義上的人頭,從未參與實際運作。

高金建華的態度則耐人尋味。他否認貪污,但坦承偽造文書。他說自己用前妻劉沛穎的名義領取薪資,但那些錢是他實際執行助理業務「理應拿到的薪資」。這套說法的邏輯是:錢我該拿,只是拿的方式不對——從貪污重罪,導向偽造文書的輕罪,辯護策略的意圖再明顯不過。

「那個帳戶是我在保管的。因為建華的三女兒身體不好必須看病,我們三個人說好,素梅每月資助十二萬,我每月資助五萬,剩下的就當教育基金。」——高金秋燕當庭說明帳戶金流用途

這段話背後藏著一個關鍵訊息:這個家族每個月固定輸送十七萬元給胞弟的女兒作為醫療與教育費用。對一般受薪家庭來說,這是天文數字。但在法庭上,這既是親情的證明,也是金流的解釋——問題在於,檢察官相不相信。

真相:人頭助理、家族金庫與未爆彈

拆開起訴書的內容,案件其實有三條支線。第一條是助理費:高金素梅被控長年用親屬當人頭,申報公費助理補助。第二條是疫情期間的快篩試劑:她利用「個人自用」的名義,從中國輸入七萬多劑未經查驗的快篩試劑,但這些試劑並未供申報人自用,涉嫌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條則是張俊傑——高金素梅的助理——被指控以「台灣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名義,向原民會、中油、台電申請活動補助一千六百萬餘元,但款項到手後活動並未實際舉辦。

三條線看似獨立,卻有一條隱形的軸貫穿其中:錢從公家體系流出來,進了私人口袋,再透過家族網絡重新分配。高金秋燕保管的那個帳戶,就像一個家族內部的調度中心。檢方眼中這是洗錢的證據,辯方眼中這是手足相挺的證明。

說真的,這種「家族共享經濟」在原住民部落並不罕見。但問題在於——當資金來源是立法院的公費助理預算、是國營事業的活動補助款時,法律就沒有模糊空間了。

「我在那邊確實有執行助理業務,所以那筆錢是我理應拿到的薪資。」——高金建華向法官說明為何用前妻名義領薪

話說回來,這套「確有工作、但用人頭報薪」的說詞,在法院實務上一直是危險的賭注。法官在意的是程序合法性,而不是實質正義。你做了事、該拿錢——這個論述在民事上成立,但在刑事貪污罪的構成要件下,幾乎沒有說服力。

各方角力:法律的刀、政治的盾、家族的情

這起案件最特殊的地方,在於它同時涉及法律、政治與家族三個場域。而這三個場域的邏輯,完全不一樣。

在法律場域,檢察官看的是金流、是構成要件、是證據鏈。七百八十七萬的助理費加上一千六百萬的補助款,總額逼近兩千五百萬。這個數字足夠讓承審法官林承歆慎重以對——從她將高金素梅本人的庭期從九月四日延到十月二十七日的決定來看,法院顯然在給辯護團隊更多準備時間,同時也預示了案件的複雜程度。

在政治場域,高金素梅不是普通的立委。她是原民選區的長青樹,問政風格強悍,意識形態鮮明。她的支持者不會因為這起案件而輕易動搖——對很多人來說,這不是貪污,而是「國家長期虧欠原住民,現在只是拿回一點」。這種政治話語,在法庭上不值一提,在選區裡卻字字千鈞。

而在家族的場域,這是三個手足之間的默契與承諾。一個生病的孩子、每個月十七萬的醫療教育開銷、帳戶由胞姊保管——這些細節勾勒出的是一個緊密互助的原民家庭圖像。法律上看這是洗錢,家族裡看這是責任。

「庭期原本定在九月四日,但因高金素梅的委任律師衝庭而遞狀請假,法官同意後改期至十月二十七日。」——台北地院庭期異動說明

檢察官眼中有一份起訴書,選民心中有一份情感帳,而法官手上只有一把法律尺。這把尺,量得出金流,量不出人情。

深層影響:國會助理制度的長年病灶

如果我們把鏡頭拉遠一點,這起案件其實只是冰山一角。立法委員聘用親屬當助理,長期以來就是國會山莊公開的祕密。現行制度允許立委自行聘用助理,名額與預算固定,但「助理到底做了什麼事」——幾乎沒有實質的查核機制。

這導致了兩個結果:第一,助理費很容易變成立委的「第二金庫」。只要有人頭、有薪資轉帳紀錄,這筆錢就能在形式上合法流出,實質上被自由運用。第二,查察成本極高。檢方必須逐筆比對助理的工作紀錄、出勤狀況、業務實績,才能證明「人頭沒做事」——而這些資料,往往掌握在被調查者手中。

從產業面來看,這個案子對原民政治圈有更深的意涵。高金素梅在原民選區的影響力無庸置疑,但這起案件如果最終判決有罪,會怎麼影響原民立委的生態?誰來承接她的選區?更重要的是——原民選民會怎麼看待「用助理費照顧族人」這件事情?是貪污,還是文化差異下的資源調度?

換個角度想,如果今天換成一名非原民立委做了同樣的事,社會觀感會不會截然不同?這個問題沒有人敢回答,但它確實存在。

對一般人來說,這件事的啟示很簡單:公家的錢,每一塊都要有清楚的交代。不管是照顧姪女、還是辦活動、還是買快篩,只要用到納稅人的錢,程序正義就不能打折。法律不看你動機多良善,只看你程序是否合法。

編輯觀點
這個案子短期內不會落幕。十月二十七日高金素梅本人出庭,才是真正的重頭戲。從目前胞姊胞弟的答辯策略來看,家族的防線是「分工切割」——經手的人不是決策者,領錢的人確實有做事。這套說法在法律上能不能成立,關鍵在於檢方能不能提出助理「沒有實際工作」的具體事證。如果提不出來,案件可能朝偽造文書的輕罪方向收束;如果提得出來,貪污罪將很難閃躲。

值得關注的還有張俊傑那條一千六百萬的補助款案。這筆數字比高金素梅本人的助理費還大,而且是「錢拿了、事沒辦」——這在法院眼中是更典型的詐欺與貪污模式。高金素梅能不能與這條線安全切割,將是她能否脫身的重要變數。如果切割不了,那麼十月二十七日的法庭上,我們可能會看到完全不一樣的攻防劇本。

未解之問:一紙判決之外的三個疑問

回到最根本的問題:這筆錢,究竟是進了個人口袋,還是真的用在了族人的需求上?高金秋燕的說法是照顧姪女,但檢方指控的是「不明金流」。真相只有帳戶裡的每一筆轉帳紀錄能夠回答。

第二個問題更尖銳:高金素梅本人到底知不知道這些錢的流向?如果她知道,那她就是共犯結構的核心;如果她不知道,那麼這七年來她的助理費申報流程,是她完全放任親屬操作,還是另有隱情?

最後一個問題留給制度:立法委員的助理聘用與薪資申報機制,什麼時候才要真正改革?每一起助理費案件爆發後,社會都會討論一輪,然後不了了之。原因很簡單——立委不會修法來限縮自己的權力。這是制度上的死結,也是類似案件層出不窮的根源。

十月二十七日,高金素梅本人將站上法庭。那一天,我們可能會看到更完整的拼圖——也可能看到更多的謎團。

這件事對你我有什麼影響?如果你是原民選區的選民,你該問問自己:你支持的是這個人,還是這個人的政治理念?如果你是一般納稅人,你該關心的不是高金素梅一個人,而是整個國會助理制度為什麼始終無法被有效監督。監督立委,從來不是法院一個人的責任。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高金素梅助理費案的金額總共有多少?

根據起訴書,高金素梅被控詐領助理費及育嬰津貼共計新台幣787萬餘元,時間橫跨2008年至2018年。另外助理張俊傑涉及的補助款案金額約1600萬餘元,兩案總計近2500萬元。

高金素梅的胞姊和胞弟在法庭上認罪了嗎?

高金秋燕對貪污、偽造文書、洗錢三項罪名全盤否認;高金建華則否認貪污罪,但坦承偽造文書。兩人辯護策略明顯不同,胞姊主張從未經手申報程序,胞弟則強調確實有執行助理業務、錢是應得的薪資。

高金素梅本人什麼時候出庭?

台北地院原訂9月4日開庭傳喚高金素梅,但因她的委任律師與其他案件衝庭而遞狀請假,法官同意後將庭期改至10月27日。這將是本案最關鍵的開庭日。

這起案件的爭議點是什麼?

核心爭議有兩個:一是高金素梅是否利用親屬當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二是疫情期間輸入的7萬多劑中國製快篩試劑是否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家族內部的金流是否涉及洗錢,也是檢辯雙方攻防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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