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邱愛珊在115年8月28日丟出了一個值得所有人停下腳步思考的問題:當我們滿心期待科技執法能降低交通事故時,系統卻連最基本的「看對」都做不到?根據她的質詢資料,115年路口科技執法撤銷案件中,高達68%是因為「影像判讀有誤」。說白話一點,每三件被撤銷的罰單,就有超過兩件是冤枉的。
這不是一篇在唱衰科技的文章。事實上,台中市的科技執法確實繳出了亮眼的成績單:路口交通事故從113年的2,568件,下降到114年的1,972件,整整減少了596件,降幅達到23.2%。這個數字不騙人,科技執法當然有用。但問題在於,當我們為了這23%的事故降幅感到欣喜時,那些因為系統誤判而收到罰單的民眾,他們的困擾與時間成本,該由誰來買單?
撤銷案件中的影像判讀黑洞
先來看數字背後的意義。邱愛珊議員引述的數據顯示,114年全年路口科技執法共舉發了372,971件,其中撤銷189件,撤銷率其實只有萬分之五左右。這個比例聽起來很低,對吧?但問題出在撤銷原因的結構上。這189件撤銷案件中,有73件是因為「影像判讀有誤」,占了將近四成。到了115年,截至7月為止的23件撤銷案中,影像判讀錯誤的比例更飆升到68%。
這說明了什麼?代表系統的誤判問題不僅沒有改善,反而在撤銷案件的占比中越來越突出。邱愛珊在質詢時點出了一個關鍵:民眾曾經反映車牌號碼中「0」與「D」容易被混淆,這在光線不足或角度偏移時確實是常見的辨識漏洞。如果連最基本的光學字元辨識都會出錯,那後續的裁罰程序從一開始就站不住腳了。
「根據台中市警察局的統計,115年路口科技執法撤銷23件,其中『影像判讀有誤』15件、占68%,為最大宗撤銷原因。換句話說,民眾收到的錯誤罰單中,超過三分之二是因為機器『看走眼』。這個比例已經不是個案,而是系統性的問題。」
禮讓救護車反被罰:科技與人性的矛盾
另一個被邱愛珊點出的痛點,是「禮讓救護車反而被科技執法舉發」的荒謬情境。數據顯示,114年共有36件案件是因為避讓救護車而事後撤銷,占了當年撤銷案件的19%。這類案例往往發生在醫院周邊的關鍵路口,駕駛人聽到救護車的鳴笛聲,本能地往旁邊閃避,卻因此壓線或進入違規車道,被系統自動擷取並開罰。
目前台中市在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周邊設置了2組智能辨識鏡頭,專門用來過濾這類情況,115年7月一共辨識出9件避讓救護車的案件。但邱愛珊認為,不能只因為這9件占整體舉發案件的比例只有1.2%,就認定這項功能的效益不高。真正的成本效益評估,應該把人工複核的時間、民眾申訴所耗費的行政資源,以及最重要的——民眾對執法體系的信任感——全部納入計算。
警察局交通大隊長劉永昌在回應時提到,目前的做法是:若遇到車牌辨識有疑慮,會再與監理機關進行車籍資料比對;AI判讀的違規影像會經過承辦同仁初步過濾、分局交通組複核,再由交通大隊執法系統抽核。聽起來是一套嚴謹的三層把關機制,但話說回來,如果在前端的AI辨識階段就能把錯誤率壓低,後端的人力又何需浪費在彌補系統的漏洞上?
AI判讀的正確率迷思與精準執法路徑
這裡我們必須先釐清一個概念。邱愛珊強調,68%並非科技執法的整體錯誤率,而是在「已經被撤銷的案件」當中,因為影像判讀錯誤所占的比例。整體來看,台中市科技執法的舉發正確率仍然在99.9%以上。但問題就在於,當每年有將近40萬件的舉發量,即便只有千分之一的錯誤率,換算下來也是幾百位民眾必須跑申訴流程、請假、花時間證明自己的清白。
從產業面來看,這其實是AI導入公共治理時典型的「轉型陣痛期」。科技執法系統的供應商通常會強調辨識率達到98%或99%,但這類數據往往是在實驗室環境或標準化條件下測得的。一旦進入真實道路場景,面對不同的天候、光影、車流動態、甚至車牌的髒污程度,辨識率的下滑是可以預期的。真正的考驗不在於系統「大部分時候」是對的,而在於系統能否在「不確定的時候」選擇不舉發,而不是寧可錯殺也不願放過。
警察局長吳敬田在會中給出了一個值得肯定的方向:後續若遇到影像模糊、無法明確判斷的案件,將採取「從寬認定」原則予以排除。這個態度是對的,但從實際執行面來看,什麼叫做「無法明確判斷」?標準由誰來定義?如果AI的判讀邏輯本身沒有透明化的檢核機制,最後可能只是把責任從AI身上轉移到基層承辦人身上,反而增加了第一線員警的負擔。
【編輯觀點】從數據來看,台中市科技執法的撤銷率極低,但影像判讀在撤銷原因中的占比卻持續攀升,這釋放出一個明確的警訊:系統的誤判正在集中化。未來市府在導入下一階段的科技執法時,不應該只是追求「舉發數量」或「事故降幅」這類KPI,而應該把「誤判率」與「民眾申訴成本」也列為核心的採購與驗收指標。說白了,一套會經常誤判的AI系統,不僅無法建立執法威信,反而會消耗更多的社會信任與行政資源。建議市府在115年底前提出的優化規劃中,明確納入AI影像過濾機制與車牌、車型、車色的交叉驗證功能,從源頭降低誤判,而不是讓基層員警用大量的人力來幫AI收拾殘局。
從「科技執法」到「精準執法」的最後一哩路
邱愛珊在質詢中提出了一個具體的時間節點:要求市府於115年底前提出科技執法系統優化及後續擴充規劃,且未來的選點必須將119救護車的實際通行頻率納入評估,特別是醫院周邊的救護動線。這個要求切中了問題的核心——科技執法的目的從來不應該是「盡可能多地開罰單」,而是「在正確的時間、正確的地點,用正確的方式守護用路人的安全」。
事實上,從113年到114年的事故降幅已經證明,科技執法在關鍵路口的設置確實具有嚇阻與導正駕駛行為的效果。但下一步的挑戰在於:如何在維持執法強度的同時,建立一套更細緻的誤判防堵機制。這不只是技術問題,更是一個治理哲學的問題。當我們把一部分的執法權力交給AI時,相對應的課責機制與救濟管道也必須同步升級,否則民眾面對的將是一個「申訴比違規更累」的荒謬困境。
換個角度想,對一般駕駛人來說,收到一張莫名其妙的罰單,第一時間的反應往往是「算了,幾百塊錢繳一繳比較省事」。但這種心態正是科技執法最大的隱憂——當民眾對系統的正確性失去信心,轉而以「花錢消災」的心態來面對交通罰單,那科技執法不僅無法達到教育與導正的效果,反而會變相成為另一種形式的「道路稅」。這絕對不是當初推動科技執法的初衷。
最後,回到最根本的問題:我們究竟需要什麼樣的科技執法?答案或許不是更先進的辨識演算法,也不是更昂貴的攝影設備,而是一套「承認AI會犯錯」的系統設計思維。在AI真正成熟之前,人類駕駛與AI執法者之間的信任關係,需要靠更透明的判讀邏輯、更嚴謹的複核流程、以及更友善的申訴機制來維繫。否則,當每一張罰單背後都可能藏著一個「0與D分不清楚」的烏龍故事時,科技帶來的不是正義,而是另一種形式的折磨。
如果你也曾在收到罰單時感到一頭霧水,不妨多留意罰單上的舉發照片與車牌號碼。下次當你覺得自己被冤枉時,記住——你並不孤單,而且你有權利申訴。唯有更多的民眾願意站出來指出系統的錯誤,我們的科技執法才有可能真正走向「精準」的那一天。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台中市科技執法的整體撤銷率到底高不高?
不高。以114年為例,全年舉發約37.3萬件,撤銷189件,撤銷率僅約萬分之五,整體正確率超過99.9%。但問題在於撤銷案件中影像判讀錯誤的占比過高,達到39%至68%。
收到疑似誤判的科技執法罰單該怎麼辦?
可以直接向舉發的警察機關提出申訴,或透過監理機關的裁決櫃檯申請撤銷。申訴時建議檢附行車紀錄器畫面或其他佐證資料,若涉及車牌號碼辨識錯誤,可要求警方比對監理機關的車籍資料進行覆核。
禮讓救護車被科技執法拍到一定會被罰嗎?
不會。只要確實是因避讓救護車而產生的違規行為,經查證屬實後都會撤銷舉發。目前台中市在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周邊已設置智能辨識鏡頭,專門過濾這類案件,民眾也可在收到罰單後主動檢附相關證據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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