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台灣電力公司正式向核能安全委員會提交核三廠再運轉計畫,此舉標誌著核三廠能否於2028 年前重新啟動發電的關鍵里程碑。這項計畫的審查程序依循《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相關規定,並在經濟部核復同意後正式啟動,為台灣能源供應的未來增添變數與討論。
核三廠再運轉計畫:嚴謹程序與關鍵時程
台電強調,本次提交核三廠再運轉計畫至核安會,係依據法規所定程序辦理。這份計畫的通過,並非意味著機組能立即恢復運轉,後續尚需完成一系列自主安全檢查,並取得核安會換發的運轉執照,方可正式啟動發電。經濟部長龔明鑫日前曾表示,核三廠有望在 2028 年前完成再運轉,顯示政府對此案的期待。
根據《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16-1條規定,台電已獲經濟部核復同意提送此計畫。此份計畫內容詳盡,涵蓋了五大關鍵面向,旨在確保核電廠在重新啟動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能符合最高安全標準。
- 機組現況與計畫排程
- 人力配置與訓練方案
- 再運轉工項及定期維護計畫
- 運轉期間規範規劃
- 品質查證與稽查機制
自主安全檢查與核安會審查:漫長且嚴謹的驗證之路
台電進一步說明,提交再運轉計畫後,最關鍵的環節之一便是廠區的自主安全檢查。這項全面性的檢查預計耗時約 18 至 24 個月,旨在針對核電廠執照屆期後重新啟用所需的所有整備作業進行徹底檢視與驗證。這個過程如同對一輛長期停駛的精密機械進行全面大修與試車,確保所有零件與系統都能完美運作。
完成自主安檢後,台電必須將安檢報告提送至核安會進行審查。核安會的審查時程將由其獨立決定,這段期間的長短將直接影響核三廠的實際啟動時間。只有在核安會審查通過並正式換發運轉執照後,核三廠才具備再次運轉的法定資格。
「台電已著手進行相關自主安檢作業,將持續以『核安第一』為原則,依法嚴謹推動。」台電表示,這項承諾強調了核能安全在整個再運轉程序中的核心地位。
展望與影響:能源轉型下的核能角色
核三廠再運轉計畫的提出,不僅是單純的電力供應考量,更牽動著台灣整體的能源結構與政策方向。在減碳與穩定供電的雙重壓力下,核能的潛在重啟,為能源轉型路徑增添了新的可能性。此計畫若能順利推進,有望在未來幾年內為台灣電網注入新的基載電力,緩解尖峰時段的供電壓力。
然而,這項計畫的推動仍面臨多重挑戰,包括公眾對於核能安全的疑慮、國際燃料供應的穩定性,以及核廢料最終處置等議題。核安會的嚴謹審查,將是確保核三廠未來運轉安全的重要防線,其審查結果將對台灣能源政策產生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