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十九歲來台,唸書、工作、結婚,人生精華的十三年都在這座島上度過。如今三十二歲,沒有護照,沒有工作,沒有健保,連手機門號都辦不出來。不是因為他犯了罪,而是因為他曾在台北街頭,為八千公里外的家鄉學運站過台。

A先生的故事,聽起來像國際新聞的邊角料,卻真實發生在台灣日常生活中。二○一八年尼加拉瓜爆發學運,政府鎮壓造成超過三百人死亡。當時在台灣唸書的A先生參與了聲援抗議,被家鄉媒體拍到。這個畫面,三年後成為他換發護照的致命障礙。二○二一年尼加拉瓜與台灣斷交,二○二四年他的護照到期,尼國政府拒絕換發。從那一刻起,他的台灣人生開始崩解。

一個人的政治表態,兩個人的生存戰爭

A先生原本在台灣教西班牙文,工作穩定,生活正常。護照失效後,雇主無法合法聘僱他,工作沒了。沒有護照,就沒有居留證;沒有居留證,就沒有健保、沒有駕照、不能開銀行帳戶、不能辦手機門號。他從一個有收入的專業外語教師,變成一個什麼都不能做的「存在」——存在於台灣,但不被制度容納。

三年多來,家裡的所有開銷,全靠美籍妻子B小姐一個人扛。她在小學教書,假日接家教,從早忙到晚。A先生接受東森新聞採訪時說,太太工作相當辛苦,自己卻幫不上忙,「讓我承受很大壓力」,去年更頻繁生病到需要就醫。沒有健保的他就醫,每一次都是沉重負擔。

這種「合法居留但無法生活」的荒謬處境,恐怕比被驅逐出境更折磨人。驅逐至少是一個結局,而A先生面對的是永無止境的等待。

【編輯觀點】這起個案暴露的不只是外交斷交後的行政真空,更是一個結構性問題:當台灣的國際處境特殊,與我無邦交國的僑民陷入此類困境時,求助無門幾乎是必然結局。外交部移民署不是不幫忙,而是很多文件必須由尼加拉瓜政府開立,但對方擺明不給。A先生的遭遇並非首例,也不會是最後一例。問題是,台灣有沒有可能針對「因政治因素無法取得母國文件、但已在台長期定居」的外籍人士,設計一套例外處理機制?這不只是人權問題,也關乎台灣作為一個成熟法治社會的自我定位。

每三十天,重新證明一次自己可以留下

A先生目前靠依親妻子,每三十天申請一次短期居留展延。換句話說,他的人生是以月為單位在倒數的。每個月底,他都要準備文件、跑一趟移民署,證明自己「值得再留三十天」。這種生活過兩年多,誰受得了?

兩年多來,夫妻找過律師,也向外交部移民署求助。但問題卡在死胡同裡:部分所需資料必須向尼加拉瓜政府申請,而尼國政府要求本人返國辦理。問題是,A先生根本沒有有效護照,無法出境,更別說返國。你要回去辦文件,但沒有文件你回不去——標準的「第22條軍規」。

這個迴圈困住了他,也困住了所有想幫忙的人。他不是不願意配合,而是配合的條件本身就不可能達成。

政治迫害,在國際法上算不算數?

A先生自己很清楚問題出在哪裡。他在採訪中直言,自己曾出現在現場照片與社群媒體紀錄中,「這些痕跡可能成為政府認定他觸犯相關法律的依據」。這不是被害妄想——尼加拉瓜政府近年對異議人士的壓制手段有案可查,二○一八年學運的鎮壓規模更讓國際人權組織多次發聲譴責。

但問題是:台灣的法律體系,能不能認定一個人因參與他國政治活動而遭受「政治迫害」?如果可以,依據是什麼?如果不行,那A先生就只是一個「護照過期的外國人」,適用的是單純的行政程序,而不是難民或庇護機制。台灣目前沒有完備的難民法,也沒有明確的政治庇護審查制度。A先生的命運,某種程度上是被這個法律真空決定的。

斷交之後,誰來接住這些人?

二○二一年尼加拉瓜與台灣斷交後,雙邊官方溝通管道中斷。A先生不是外交官,也不是什麼重要人物,他只是一個曾經在台北舉過標語的學生。但對尼國政府來說,這個動作夠了——足夠讓他變成不受歡迎的國民,足夠讓他被拒絕換發護照。

斷交不只是國與國之間的關係中止,它意味著一個個具體的人被丟進制度的裂縫裡。A先生的案例裡,裂縫還不只一道:尼國不給護照,台灣沒有政治庇護機制,依親居留只能三十天、三十天地延。三道裂縫加在一起,足夠讓一個人掉下去。

說真的,他能不能回家看爸媽,已經不是他自己的問題了。那是外交問題、法律問題,也是台灣對外籍長期定居者人權保障的試金石。

下一步怎麼走?不能只靠個案救援

A先生現在能做的,就是繼續每個月跑移民署。但這種「以時間換取空間」的策略,終究有極限。夫妻倆考慮過移民其他國家,但A先生連護照都沒有,哪個國家都去不了。他們被困在台灣,而台灣又被困在一個無法幫他解決問題的制度裡。

從務實面來看,A先生需要的不是短期居留展延,而是一個穩定的、長期的、不需要每月重新申請的身分。這可能需要修法、可能需要行政解釋、也可能需要高層的政治判斷。但無論如何,這不該只靠一個個案、一個家庭的力量去對抗整個體制。

也許有人會問:「那當初為什麼要去參加聲援?」但這種質疑沒有意義。二○一八年,誰能預見六年後護照換不了?誰能預見國家會斷交?一個十九歲來台的年輕人,在街頭舉個標語,然後為此付出十三年的全部人生——這個代價,未免太不成比例。

從國際人權趨勢來看,各國對因政治因素受母國迫害者的保護機制,已愈來愈受重視。德國有「政治難民」認定程序,美國有「臨時保護身分」機制,加拿大甚至將性別暴力也納入難民保護範疇。台灣若要在國際人權體系中站穩腳步,恐怕不能繼續用「個案協助」來處理這類結構性問題。A先生的故事,或許正是一面鏡子。

【行動呼籲】這個故事不該只停留在新聞版面。如果你認同一個人可以不認同他的政府,如果你覺得在台灣生活十三年的人值得一個穩定的未來,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看見制度裂縫裡的真實處境,也讓相關單位知道,這個問題不會因為沒人討論就自動消失。A先生需要的不是同情,是一個解法。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A先生為什麼無法換發尼加拉瓜護照?

因為他曾在台灣參與聲援二○一八年尼加拉瓜學運的抗議活動,被家鄉媒體拍攝並留下社群紀錄。尼加拉瓜政府在他護照二○二四年到期後拒絕換發,官方未給出具體理由,但A先生懷疑與這些政治活動紀錄有關。

沒有護照為什麼不能直接申請台灣居留證?

台灣外籍人士的居留證申請,必須以有效護照為前提文件。沒有護照就無法證明國籍與身分,也無法進入正式居留審查程序。A先生目前只能依親配偶,以「依親名義」每三十天申請短期居留展延,這是一個暫時性、非永久的權宜措施。

A先生可以申請台灣的政治庇護或難民身分嗎?

台灣目前尚未完成難民法立法,也沒有明確的政治庇護審查制度。實務上,類似案件多仰賴行政機關的個案裁量,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與程序保障。因此A先生無法循「政治庇護」管道獲得身分,這也是他目前處境難以突破的根本原因之一。

這種情況在台灣常見嗎?

與我無邦交國家的僑民,因母國政治因素或外交變故導致文件失效的案例時有所聞,但像A先生這樣長期在台定居、成家、卻因參與學運而被「追溯處理」的案例相對少見。不過隨著國際局勢變動,類似困境的個案預期會增加,這也是人權團體呼籲建立制度性處理機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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