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數字:「危老條例」修法將對500平方公尺以下的老屋重建設下嚴格限制,最高僅能取得基準容積1.2倍、原容積1.1倍的容積獎勵。
危老條例大翻修,老屋重建迎新挑戰
內政部近日宣布,將對「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進行重大修法,修法內容不僅刪除了落日條款,還對容積獎勵上限進行了嚴格限制。這意味著,未來小基地的老屋重建將面臨更大的挑戰。
根據內政部的草案,500平方公尺以下的重建基地,最高只能取得基準容積1.2倍、原容積1.1倍的容積獎勵。而500平方公尺以上的基地,容積獎勵上限仍維持在基準容積1.3倍、原容積1.15倍。若實施者希望突破這些限制,可以通過捐贈婚育宅的方式,取得基準容積最高1.45倍的容積獎勵。
未保存登記老屋的認定標準將更快速
為了促進老舊建築物的加速重建,內政部還提出了一項重要措施:協請各地方政府制定快速認定標準,以處理未保存登記的老屋。此外,土地增值稅及契稅也將比照都更案,減免40%。
不過,若申請危老個案的老舊建物住宅使用面積未達1/2以上,其容積獎勵上限將比照500平方公尺以下的基地,即基準容積1.2倍、原容積1.1倍。
都更案轉軌危老將受管制
修法草案還特別針對常見的審議中的都更案切小塊轉軌危老的情況進行了管制。內政部要求地方政府協調並訂出明確標準,維持原都更案審議或准許切割小塊走危老途徑。例如,一個審議中的都更案基地規模剛好符合都更案最小基地門檻1000平方公尺(約302.5坪),但為了轉軌危老審議,需要取得100%的地主同意,因此切割出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的基地轉軌危老審議,導致另外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無法繼續走都更程序。這種情況將在草案中訂定規範,要求審議的地方政府與實施者協調,最終都更與危老只能選擇一個途徑審議。
從產業面來看,此次「危老條例」修法將對小基地的老屋重建帶來更大的挑戰,尤其是那些無法滿足住宅使用面積要求的案件。未來,開發商可能需要更加謹慎地評估重建項目,以避免因政策調整而造成的損失。
數據告訴我們什麼?
數據顯示,此次修法的主要目標是通過分級提供容積誘因,使小基地的容獎與一般重建盡量拉到相近的起跑點,再從捐贈婚育宅的角度,提供另一條獎勵途徑。高力國際不動產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指出,這將有助於平衡不同規模基地的重建利益,促進老屋重建的公平性和效率。
對於房地產業者和土地所有者而言,這是一次重要的政策調整。建議大家仔細研究修法內容,及早規劃自己的重建方案,以應對未來可能的市場變化。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危老條例修法後,500平方公尺以下的老屋重建有何限制?
500平方公尺以下的老屋重建最高只能取得基準容積1.2倍、原容積1.1倍的容積獎勵。
未保存登記的老屋如何認定?
內政部將協請各地方政府制定快速認定標準,以處理未保存登記的老屋。
都更案轉軌危老將受到哪些管制?
地方政府將訂出明確標準,維持原都更案審議或准許切割小塊走危老途徑,最終都更與危老只能選擇一個途徑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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