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史上,極少有單一案件能同時牽動都市更新、金融聯貸、跨國洗錢與政治獻金四個戰場。而京華城案,恰恰把這些元素全湊齊了。

台北地院今(24)日首度開庭審理京華城土地非常規交易案,傳喚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與時任財務經理張志澄。檢方對沈慶京求處26年重刑,指控的核心事實並不複雜:將一座早已熄燈的百貨商場用地,透過集團內「左手賣右手」的操作,溢價72億元套利出場。但這背後牽涉的金流迷宮與負債黑洞,才是真正值得深究的地方。

從商場鬼城到套利標的:一筆不得不賣的資產

時間回到2001年,京華城是台北東區的娛樂地標;到了2018年,它卻成了負債98.5億元的燙手山芋。檢方起訴指出,當年威京集團向18家銀行聯貸120億元蓋商場,一直到商場熄燈,貸款還欠了98.5億元。加上沈慶京個人因長期赴海外賭博積欠的巨額賭債,至2019年6月,個人與集團旗下公司的總負債規模,已經膨脹到181億餘元

話說回來,京華城從2018年起嘗試對外招標,連續三次乏人問津。一塊好地為什麼沒人要?一來是當時市場對商用不動產的前景保守,二來是這塊地的交易結構太複雜,外人根本不敢碰。最後在2019年9月,由集團旗下的中石化子公司鼎越公司以372億餘元得標——自己人出手,解決了賣不掉的尷尬。

72億的溢價去了哪裡?金流迷宮的全貌

問題來了:檢方調查認定當時京華城土地的客觀行情約在300億元左右,但最後成交價格硬是多了72億。這筆溢價是怎麼「創造」出來的?起訴內容顯示,沈慶京與張志澄等人引導估價師調高土地估值,讓成交價有了「合法」的外衣。

但真正令人瞠目的是這72億的去向。根據檢方調查,其中有29.4億餘元輾轉流入一家名為「英屬維京群島商銳亮環球」的台灣分公司。這筆錢被拆成30張支票,透過威京集團旗下39家公司的帳戶層層轉匯,以「工程款」「借款」「廠商款」等名目洗了一輪,最後全部兌現給「銳亮」。

外傳這家銳亮環球背後的大股東,正是澳門太陽城集團創辦人、日前已入監服刑的「洗米華」周焯華。而這29.4億,就是用來清償沈慶京海外賭債的資金。北檢已向法院聲請扣押銳亮帳戶內27億資產獲准,銳亮雖提起抗告,也已遭高等法院駁回,確定扣押。

【編輯觀點】這起案件最值得注意的,不是72億怎麼套出來的,而是整個操作鏈的「精密程度」。從聯貸違約、三度流標、集團內購入、估價墊高,到海外空殼公司收網——每一步都踩在合法與違法的灰色地帶。實務上來看,這種架構如果沒有內部人舉報或金流稽核破口,幾乎難以被外部偵破。對一般企業經營者而言,這是一個警示:把個人債務與集團財務綁在一起,最終只會把整艘船拖下水

張志澄的兩條戰線:無罪判決與二審變數

值得注意的是,財務經理張志澄不只在京華城土地案中扮演關鍵角色,他也是京華城圖利案的被告之一。檢方指控他安排7名人頭,以個人名義捐贈210萬元政治獻金給民眾黨,涉嫌行賄。

不過台北地院一審對這部分判處無罪,理由很直接:沒有證據證明張志澄「明知」這是賄款,也無法證明他參與或知悉鼎越公司的內部決議。這個判決結果,等於在「人頭捐贈」與「賄賂」之間畫出了一條相對嚴格的證據界線。檢方已對此提起上訴,9月8日二審將重新檢視這條線該怎麼畫。

未來怎麼走?三個值得追蹤的焦點

從產業面來看,京華城案的後續發展有幾個關鍵節點值得關注:

  • 第一,沈慶京的答辯策略。今日庭訊只是初步釐清爭點,他會不會主張「估價合理」「資金調度屬集團常規操作」,將直接影響案情走向。
  • 第二,29.4億賭債金流的國際聯結。周焯華已在澳門被判刑,這筆錢的境外接收端能否被進一步追查,牽涉跨國司法互助的實務難度。
  • 第三,張志澄二審的變數。如果二審翻盤,政治獻金案的證據標準將被重新定義,對未來企業捐贈的合規審查將產生實質影響。

說到底,京華城案不是一個單純的財經犯罪故事,它暴露的是台灣大型開發案在財務操作、估價機制與跨境金流監理上的系統性漏洞。一個集團總裁可以同時控制買方、賣方與估價端,這不是單一企業的內部問題,而是制度設計該補上的缺口。

如果你關注台灣的都市開發或企業治理,請務必追蹤這個案子的後續判決——因為它將重新定義「非常規交易」的法律邊界。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沈慶京在京華城案中被指控的具體罪名是什麼?

沈慶京被指控違反證券交易法,主導京華城土地非常規交易,透過集團內「左手賣右手」的方式溢價72億餘元套利,並涉及將其中29.4億元透過複雜金流洗至海外空殼公司以清償個人賭債,檢方具體求刑26年。

京華城土地交易中的72億溢價是如何產生的?

檢方認為,沈慶京等人引導估價師調高土地估值,使成交價從客觀行情約300億元墊高至372億元,創造出72億元的溢價空間,再透過集團內39家公司帳戶層層轉匯,最終將其中29.4億流向與澳門賭場集團有關的銳亮環球公司。

張志澄為什麼在京華城圖利案中一審獲判無罪?

台北地院一審認為,檢方無法證明張志澄「明知」他所安排的人頭捐贈210萬元屬於賄款,也缺乏證據證明他參與或知悉鼎越公司的內部決議,因此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判決無罪,但檢方已提起上訴,二審將於9月8日開審。

什麼是「非常規交易」?這跟一般交易有什麼不同?

「非常規交易」指交易條件、價格或方式明顯偏離市場正常水準,且缺乏合理商業目的。一般交易以市場機制決定價格,但非常規交易常透過關係人交易、虛偽估價或虛設公司等手法,將利益不當輸送給特定對象,違反證券交易法與公司法相關規定。

京華城土地案對一般投資人或企業有什麼影響?

此案凸顯了關係人交易與估價機制的監理漏洞,未來可能促使金管會與司法機關加強對大型開發案的金流稽核與估價規範。對企業而言,這是一個明確警示:個人債務與公司財務必須嚴格分離,任何企圖以非常規操作規避監理的行為,都將面臨高度法律風險。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或會計師以確保交易合規。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